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采购食堂日常使用粮食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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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黑龙江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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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采购食堂日常使用粮食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JC-MDJ-ZG-2025-0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牡丹江分行采购食堂日常使用粮食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用途:牡丹江分行食堂日常使用的粮食

4、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第一标段: 详见采购需求。

供应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无效。

5、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供货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9、项目付款安排: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10、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11、质保要求:大米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稻花香新米;黄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大豆(非转基因);黑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黑豆(非转基因);大碴子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玉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3)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在牡丹江有营业场所的供应商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谷物及食品销售等业务。

三、报名登记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及联系电话、接受响应文件电子邮箱发送至我单位联系电子邮箱,待资格审查合格后发送邀约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通过采购人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三家(含),否则本次公告作废,重新发起招标公告。

报名供应商符合采购人要求后,采购人将统一发送邀约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及地点将在邀约文件中体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分行

地 址: 牡丹江市太平路45号

联 系 人: 王文革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wangwgmd_hl@bank-of-china.com集中采购项目需求

项目名称:牡丹江分行采购食堂日常使用粮食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蓝色部分需保留)

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供应商应具有的认证(资格)证书:

4、 供应商承接本项目人员的最低人员数量: 3

5、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人员应具备粮食销售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具备证书的人员数量:

6、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且与中国银行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11、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允许分包。

14、 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粮食零售、批发经营资质

二、采购内容

1、 采购供应商数量: 1家(通过初步评审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应少于3家,否则重新招标。)

2、 货物类项目需求

货物(执行)标准:大米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稻花

香新米;黄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大豆(非转基因);黑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黑豆(非转基因);大碴子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玉米。

数量要求:保证提供产品数量准确性,原则上以送到我

行后实际验货数量为准。

价格要求:不得高于当地同质量商品价格。

采购品种:食堂日常使用粮食。

送货时间:签订正式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45号,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食堂或指定地点。

售后服务要求:大米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稻花香新米;

黄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大豆(非转基因);黑豆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黑豆(非转基因);大碴子为宁安当地生产的当年绿色生态玉米。

3、 其它要求:结算时需供应商按实际结算金额提供正规税务普通发票,一次性付款。

4、 评分细则:采用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项目联系人:王文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wangwgmd_hl@bank-of-china.com

2*开通会员可解锁*83*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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