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动力中心直燃机及锅炉处置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陕西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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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动力中心直燃机及锅炉处置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6-TP-03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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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动力中心直燃机及锅炉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6-TP-0383/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陕西亨信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176.3万元(人民币) 合格 10日
2 陕西高伟实业有限公司 175万元(人民币) 合格 10日
3 西安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171.8万元(人民币) 合格 合同工期为10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陕西亨信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 /
2 陕西高伟实业有限公司 / /
3 西安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陕西亨信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
2 陕西高伟实业有限公司 响应
3 西安建安实业有限公司 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毕塬西路10号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罗琳、雷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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