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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档案馆业务用房隐患整改项目 已由 南通市数据局 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南通市档案馆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通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2.2 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涉及屋顶屋面翻修(屋顶面积约1950㎡)、消防施工改造、恒温恒湿机组改造、购置档案保管设备和对部分库房进行维护改造等 。 2.3 工程规模: 投资总额约为725.1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装饰装修 、水电安装、消防、通风、智能化、设备材料采购等)。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在本项目监理合同期限内,本项目监理单位技术总工须服从安排,对本投标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图纸内审。 2.5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 16.00万元 2.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8 其它: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 58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监理工程师解锁手续,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注:以上在监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业绩工程概算投资额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不能体现工程概算投资额金额的,则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 2、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备注:(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项目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9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10 其它要求: /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人员数量 专业 持证上岗要求 备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房屋建筑工程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 2、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须常驻施工现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安装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满3年。 须常驻施工现场 监理员 1名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取得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满1年。 须常驻施工现场 总计 3名 备注: (1)以上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1 名见证取样人员,并具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至少有 1 名资料员(如没有,则需另增加 1 名见证取样人员和 1 名资料员)。 (2)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各项基本要求,若不满足,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适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确保人员到位。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如出现中标监理单位人员不到位或不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采取加大处罚力度,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等措施,直至解除监理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4)表中所列人员的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核发。 (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学历证书中的专业)或职称评定的专业均可。 (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要求:取得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省监理工程师以及省监理员证书的省外监理人员,在我省只能担任监理员。 (7)投标人一旦中标后,该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5.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2 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9时30分 。 6.2获取方式: 登录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 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5楼1507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通市保障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档案馆、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紫琅路20号狼山街道五山荟坊2号楼2楼 地 址: 南通市人民中路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张爱霞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1319687508@qq.com 2025 年 10 月 24 日 附件: 【发布稿】南通市档案馆业务用房隐患整改项目监理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