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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7295*开通会员可解锁*1
二、合同名称: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研究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6119776-15260495
四、项目名称:张江科学城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研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
联 系 方 式:33833091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张江科学城122平方公里。服务要求:1.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4]8号),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后,应用本市拟出台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审批名录,未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且符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照单元管理清单完成准入,对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开展监管。2.其余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上海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评〔2025〕33号)》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张江科学城122平方公里。服务要求:1.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4]8号),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后,应用本市拟出台的区域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审批名录,未纳入重点项目审批名录且符合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的建设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照单元管理清单完成准入,对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开展监管。2.其余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上海市优化环评分类管理园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评〔2025〕33号)》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地点:服务范围:张江科学城122平方公里。
七、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吴盛,王海生,潘燕华
九、验收意见: 项目已通过市生态局组织的技术审查会。生态环境部已听取上海市优化试点工作的成果汇报。后续应根据市生态局审查会专家意见完善《张江科学城各环境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管理清单》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优化试点政采履约验收书.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