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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42510565X202540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所道路绿化保洁一体化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开通会员可解锁*1145878-01175955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所道路绿化保洁一体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黄浦区绿化管理所
地 址:皋兰路2号甲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合肥路271号102室
联 系 方 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绿化保洁工作按照有关保洁作业的要求,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保持绿地、树穴整洁、无垃圾。高空悬挂的垃圾或因作业等原因产生的垃圾,由绿化养护作业人员负责清除、清运。(2)保持绿地内的栏杆、指示牌、简介、植物介绍牌、园灯、景观灯、健身设施等外观整洁、干净。(3)保持行道树树穴整洁、干净。
服务要求:A、根据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绿化保洁服务管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公布)(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2)作业设施、设备清洁、安全、有效;(3)车辆的作业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噪声标准;(4)机械清扫保洁作业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间,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5)作业时无明显扬尘现象;(6)作业时使用的清洗剂等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7)及时收集作业产生的垃圾并投入指定的垃圾收集容器,不将其混入废物箱或者居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中。B、根据《道路和公共广场及附属公共设施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 31/T524-2011)(1)人工清扫保洁服务a)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工具、设备的检查,确保作业工具、设备的整洁、安全、有效。 b)一级区域的道路和公共广场绿化的日间人工保洁应使用小扫帚,并配备具有相关功能的小工具。c)绿化带要全面、彻底。清理过的绿化带不得留有废弃物。d)清除绿化带的垃圾后,要及时畚清。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河道等。e)雨天绿化带保洁时,应及时清理窨井口垃圾,保持窨井口畅通。f)保洁绿化隔离带时,应注意保护绿化。g)在收集、运输垃圾过程中不得有洒落、飞扬、滴漏现象。h)保洁时遇乱吐、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应以文明、礼貌用语提醒劝阻。i)清理的垃圾应运到指定收集点,进入收集容器。j)垃圾倾倒后应将垃圾收集容器复位,摆放整齐,无洒落,容器内无留存垃圾及污水,也可配备专用收集车,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完工后场地清洁,无二次污染。k)保洁后工具堆放整齐、冲洗污水处理干净,不对行人、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影响。(2)花物箱保洁服务花箱箱体等整洁无缺损、标识清晰,箱内垃圾不得有积存,箱周围地面整洁。 (三)应当根据所在区域清扫保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具体方案,并向区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应建立应急保障力量,积极响应区绿化和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的调配管理。
服务期限:2025.1.1-2025.12.31
服务地点:1)老卢湾: 瑞金二路街道、淮海中路街道、打浦桥街道、五里桥街道区域 类型:公共绿地、三无绿地、社会绿地、行道树树穴。 2)老黄浦: 南京东路街道、小东门街道、老西门街道、外滩街道、豫园街道、半淞园路街道区域 类型:公共绿地、社会绿地保洁。
七、验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何晓雯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