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开招标施工设计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网)(第1次补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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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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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开招标施工设计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网)(第1次补遗澄清)

1分钟前 招标变更-补充 四川 - 泸州市 - 泸县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
省份/直辖市 四川 地区 泸州市 - 泸县
采购单位 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含内容 污水招标污水处理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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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内容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30时。

三、招标正文(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合同、发包人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及承包人实施计划等)、地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招标控制价清单(模拟)、招标工程量清单(模拟)等均以本次补遗文件上传为准。

注:

1、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迟,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方式“注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的要求执行:潜在投标人原开具银行电子保函中的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同样适用,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承诺函(详见附件)。

附件:承诺函

承诺函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补遗文件1号》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银行电子保函同样适用,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54/Kmmw2psB8JITibH42Z4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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