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分钟前 合同验收 辽宁 - 铁岭市 - 西丰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西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 | ||
| 省份/直辖市 | 辽宁 | 地区 | 铁岭市 - 西丰县 |
| 采购单位 | 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所含内容 | 污水招标污水处理招标 | ||
成交信息
| 成交单位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成交金额 | 64.9977万 |
正文
导出pdf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223-00071-001-001
二、合同名称:西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223-00071
四、项目名称:西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西丰县西丰镇红旗路
联系方式:024****2276
供应商(乙方):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五马路185巷3号
联系方式:192****6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西丰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2.设计技术要求 工程设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建筑行业标准、规范。国家、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 (2)工程设计应在全面勘察论证的基础上,坚持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供应商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采购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3.提交各阶段资料要求 1)供应商提供给委托人的其它资料应及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份数和质量提供,同时附完整可编辑的电子资料。(具体提交成果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可编辑的电子资料文本须采用word、excel格式,图纸资料须采用dwg格式,相关保密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供应商提供各阶段资料应满足采购人档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相关要求。 4)其它成果资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49,977.00元
合同金额:649,977.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05/Cuzx_ZsBg7S5K-63RKkQ.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