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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煤矿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微型空气站)运维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新桥煤矿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微型空气站)运维服务项目,依据《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采用不招标方式采购。经新桥煤矿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邀请河南龙升锐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一、项目内容
依据永环攻坚办〔2019〕76号文件相关要求,矿井在工业广场、机关办公楼北侧布设两套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微型空气站),目前已完成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对接,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现有设备运维服务即将届满,为保障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24小时连续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精准有效、平台联网持续畅通、数据传输无中断,切实满足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在线监管要求,严格落实煤矿大气污染防治“一密闭、五到位”整治工作部署,现需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本项目运维服务工作。
二、技术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扫描件应清晰,否则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以评审当天评委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特殊的付款要求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分期付款。
五、谈判响应时间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00分止;
2、谈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谈判地点:新桥煤矿北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响应回执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平台发出。
六、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煤矿纪检监察科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煤矿企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张磊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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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6778/KOFm4p0Bni4p5U9XdDMB.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