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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招标预告-需求 湖南 - 长沙市
导出pdf一、功能及要求:
对辖区6个卫生服务中心(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裕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 废水处理 设备进行运维服务,含投加药剂、 污泥 清运、菌种定期补充、月度及年度检测、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等维保服务,确保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站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 排放 标准》预处理 排放 标准,保证 污水处理站 的专业、连续、高效、低耗的运行,服务期一年。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1、服务期限、地点及范围:
(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3)服务范围: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裕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注:投标人可选择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 废水处理 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一)、天心区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 废水处理 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标段二)中任意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以标段顺序为中标原则;如标段一的中标人在标段二中也排名第一时,则标段二中标人由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以此类推。
2、服务内容:
天心区6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污水处理站 运营维护服务,本项目服务报价包含运维过程所产生的药剂费、人工工资、污水监检测费、菌种投加、 污泥 清运、设备巡检、管理费等运维服务所需的费用。做好运维期间原始运行、监测资料的记录和整理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种报告、表格填写报送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维保项目 |
维保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次氯酸钠25kg/桶 |
桶 |
72 |
120 |
8640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菌种定期补充 |
30kg/次 |
次 |
2 |
1600 |
32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8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
| 2 |
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次氯酸钠25kg/桶 |
桶 |
36 |
120 |
4320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菌种定期补充 |
30kg/次 |
次 |
2 |
1600 |
32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8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
| 3 |
裕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次氯酸钠25kg/桶 |
桶 |
48 |
120 |
5760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菌种定期补充 |
30kg/次 |
次 |
2 |
1600 |
32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8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
| 4 |
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工业盐25kg/袋 |
袋 |
10 |
100 |
1000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16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
| 5 |
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次氯酸钠25kg/桶 |
桶 |
36 |
120 |
4320 |
| 投加药剂 |
PAC 25kg/袋 |
袋 |
6 |
90 |
540 |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菌种定期补充 |
30kg/次 |
次 |
2 |
1600 |
32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8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
| 6 |
青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加药剂 |
工业盐25kg/袋 |
袋 |
30 |
100 |
3000 |
| 投加药剂 |
人工费 |
元/月 |
12 |
600 |
7200 |
||
| 污泥 清运 |
污泥 清运 |
次 |
2 |
2200 |
4400 |
||
| 菌种定期补充 |
30kg/次 |
次 |
2 |
1600 |
3200 |
||
| 月度检测 |
粪大肠菌群 |
次 |
12 |
800 |
9600 |
||
| 年度检测 |
pH值、COD、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LAS、 悬浮物 、余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 |
次 |
1 |
3000 |
3000 |
||
| 采样人工费 |
采样人工费 |
次 |
12 |
300 |
3600 |
||
| 设备定期巡检及维修费 |
电路、管网、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电路,管道、泵机、加药机、格栅机维修(含管材,不含其他配件) |
周/次 |
53 |
600 |
31800 |
3、基本服务要求
(1)投标人负责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有关标准、规范为采购人提供 污水处理站 运维服务,合法使用的化学药物与试剂为保证污水达标 排放 等。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方案及措施,以保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正常运转。
(2)投标人负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卫生服务中心污水 排放 取样化验。
(3)投标人负责运维期内有关 污水处理 工作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4)投标人负责运维期内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运行资料、数据的收集、台账管理、文档管理。 废水处理 设备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 排放 记录表等必须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并将合格的监测报告一起按要求完整移交给采购人存档。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运维进度计划方案,确保日常运维服务工作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5)接受采购人和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检查。
(6)投标人负责 污水处理站 的 污水处理 排放 ,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医疗机构 污染物 排放 标准》(GB18466—2016)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
| 指标 |
悬浮物 |
化学需氧量 |
粪大肠菌群 |
PH |
BOD5 |
| 限值 |
6-9 |
100mg/L |
(7)投标人负责格栅渣及 污泥 的清理工作, 污泥 、栅渣外运及处置。
(8)运维人员应严格按标准化工艺处理,并且要求运维人员服从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卫生服务中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卫生服务中心及采购人管理接受检查和监督。对素质业务能力差且不服从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运维单位更换。
(9)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实际运维情况,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故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分包或转包。
4、运维服务要求
(1)运维期间,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不得改变,保证 污水处理 水质达标。如造成设备设施损坏,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修复或购置新设备,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投标人应制定突发情况应急方案并设立专门的应急保障队伍,拥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 污水处理站 运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密闭空间作业、特大暴雨防治、水质超标、停电、设备故障、恶劣天气等)进行应急安排。
(3)中标人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采购人,进场完成运维的交接工作。
(4)中标人在运维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5)中标人在运维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维正常, 污水处理 排放 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同时按要求做好 污水处理站 原始运行资料、监测报告等材料的记录和整理。在 污水处理站 运维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等问题,所带来安全、环保、法律、经济风险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6)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服务响应方案,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排班制度,安排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设立专门应急队伍,负责运维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到位。合理配置运维管理人员、运维操作工、维修工等,配置运维所需的专业工具、器材等。
(7)在中标人运维期间, 污水处理站 必须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和采购人监管、检查、考核等。
(8) 污水处理站 运维所需的药剂使用、易耗用品、设备设施维修配件等更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金额3000元以内的由运维方自行承担,3000以上的由采购方承担)。
(9)中标人在运维期间须负责 污水处理站 环境卫生 保洁 工作。
(10)运维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取运维资格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运维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11)运维期满后,中标人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备品备件的完整性,并提交移交方案,并在运维满后7日内完成相关交接手续。
(12)中标人必须做好环保工作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13)中标人具备设备管理维护、质量控制、安全和环境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在运维期间,保证各中心设备设施完好无损,遵照设备使用规定按期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处理工艺执行,保证 污水处理 水质达标。如因运维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影响 污水处理站 正常运行,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彻底整改,费用由运维方负责。
(14)在运维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赔偿。
(15)中标人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运营正常, 污水处理 排放 及脱水后 污泥 等处理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同时按要求做好 污水处理站 运行资料、监测报告等材料的记录和整理。
(16)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完成并提供危废处置协议和危废处置自行管理台账以及危废转移联单等相关的数据与资料,并为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17) 生态环境 局、公安局、疾控中心、卫健委等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检查需到项目现场检查,中标人现场配合检查工作;负责与周边居民协调、解释、沟通等处理一切关系。
(18)中标人从事运维服务现场操作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上岗,污水站须配备不少于3名现场操作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操作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技术职称,操作工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运维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但必须满足运维管理要求。所有人工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年终福利、节假日补贴以及差旅、餐费、住宿补助等。中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安全及保险责任(包括人身意外伤亡等)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5、现有设备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现有设备内容 |
处理工艺 |
处理能力(吨/日) |
| 1 |
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体化 污水处理 设备、调节池提升泵、硝化液回流系统、 污泥 回流系统、消毒系统、厌氧填料、厌氧填料支架、缺氧池组合填料、缺氧池填料支架、好氧池填料、好氧池填料支架、好氧池曝气系统、ABS支架、曝气支管、风机(带止流阀)、中心稳流筒、导流管 |
A30+沉淀+深度过滤+消毒处理 |
5 |
| 2 |
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调节池提升泵、液位控制器、一体化 污水处理 设备箱体、检修人孔盖板、出水堰、吊装鼻及其他、仿生水草填料、填料支架、旋混曝气头、曝气管路、曝气调节电磁阀、导流管、微孔曝气系统、曝气管路、ABS支架、仿生水草填料、填料支架、曝气风机、中心稳流筒、导流管、溢流堰、液位控制系统、硝化液回流泵、 污泥 回流泵、中心紊流筒、溢流堰、 污泥 斗、沉淀系统、液位控制系统、消毒装置、厌氧填料、厌氧填料支架、微生物系统、回用水泵、回转风机、MBBR填料、填料支架、电控箱、控制系统、余氯在线监测仪 |
次氯酸钠 |
20 |
| 3 |
裕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调节池提升泵、液位控制系统、装置主体、组合填料、穿孔布水系统、内循环泵、 污泥 回流泵、管阀配件、电缆及线管、电气控制柜 |
次氯酸钠 |
20 |
| 4 |
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一体化设备(材质UPVC,分收集池、厌氧池、好氧池、消毒池)、消毒设备、控制箱 |
次氯酸钠 |
15 |
| 5 |
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调节池、提升泵、液位浮球、曝气管、电动提篮格栅、一体化 污水处理 设备、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 沉淀池 、消毒池、设备间、余氯在线监测仪、 除臭 装置系统 |
A/O生化+消毒 |
15 |
| 6 |
青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集水箱、集水池基坑、一体化设备基础、不锈钢提升泵、不锈钢格栅板、电控箱、一体化生化装置(不锈钢)、管路系统、电磁流量计、排泥电动阀、余氯在线监测仪 |
格栅池—调节池—提升泵—厌氧生化池— 沉淀池 —消毒池—排入污水管网。 |
40 |
(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地点。
(3)服务范围:坡子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裕南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服务标准:(1)投标人负责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有关标准、规范为采购人提供 污水处理站 运维服务,合法使用的化学药物与试剂为保证污水达标 排放 等。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运维管理方案及措施,以保证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正常运转。
(2)投标人负责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对卫生服务中心污水 排放 取样化验。
(3)投标人负责运维期内有关 污水处理 工作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4)投标人负责运维期内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 设备运行资料、数据的收集、台账管理、文档管理。 废水处理 设备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 排放 记录表等必须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并将合格的监测报告一起按要求完整移交给采购人存档。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运维进度计划方案,确保日常运维服务工作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5)接受采购人和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检查。
(6)投标人负责 污水处理站 的 污水处理 排放 ,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医疗机构 污染物 排放 标准》(GB18466—2016)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
| 指标 |
悬浮物 |
化学需氧量 |
粪大肠菌群 |
PH |
BOD5 |
| 限值 |
6-9 |
100mg/L |
(7)投标人负责格栅渣及 污泥 的清理工作, 污泥 、栅渣外运及处置。
(8)运维人员应严格按标准化工艺处理,并且要求运维人员服从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卫生服务中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卫生服务中心及采购人管理接受检查和监督。对素质业务能力差且不服从管理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运维单位更换。
(9)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详细了解实际运维情况,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安全事故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验收标准:(1)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如验收不合格,中标单位须及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单位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审议评定通过后予以验收。
(5)验收方案:
5.1每季度验收一次,合同期内共验收四次。依据合同规定、《医疗机构 污染物 排放 标准》(GB18466—2016)标准中的预处理标准进行验收。
5.2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5.3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5.4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5.5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根据项目实际服务内容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5.6验收程序:①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②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不少于三人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采购人应根据污 废水处理 有水质是否达标; 废水处理 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是否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有关标准、规范运行管理;是否按要求对 废水处理 设备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污水 排放 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药剂、菌种投放、 污泥 清运,月、年度检测,定期巡检,并有管理台账详实记录及现场运营情况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③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⑤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⑥验收内容:按采购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完好率情况, 污水处理 水质的情况、 污水处理设施 设备的运行情况等。⑦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本项目运维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运维服务工作中的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供应商提供的申请验收资料包含日常监测记录表等内容。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各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维保服务费,上季度维保服务费在次月10日前结清,每次付款中标单位须提供合法的票据。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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