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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钟前 合同验收-合同 广东 - 广州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从化太平镇污水处理系统罗洞水片区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
| 省份/直辖市 | 广东 | 地区 | 广州市 |
成交信息
| 成交单位 |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 141.153万 |
正文
导出pdf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72378430-7
招标单位签订人: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中标单位名称: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91440101MA9UN97B51
中标单位签订人: 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41.1528万元
招标控制价:143.094041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期限:545
质量要求:1、受托人在每次检测工作完成后,应在检测工作结束后五天内向委托人提供正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提交一式 五 份(如委托人有需要,增加报告份数,受托人无条件免费提供)。 2、成果报告需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和计量认证章(CMA章)。检测报告签认人员的检测资格证书必须在受托人处注册并且有效。 3、所有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 4、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时,受托人应无条件配合复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主要内容:承担对本工程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监测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水务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发包人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建筑材料、管材、现场回填压实度、建筑原材料检测;沥青检验与试验、见证取样检测、管道焊缝检测、管道闭水试验,监督抽检工作(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等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下列协调工作费用: 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构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市水务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④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各项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质量检测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监测成果报告。 ⑤由于设计变更,需要变更检测方法时,若受托人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所需的检测方法,受托人可将不具备相应资质部分的检测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但需提前报备委托人。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46/lA5Mo5UBzvzqwkGUQGkJ.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