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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招标结果-中标 河南 - 新乡市 - 延津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河南 | 地区 | 新乡市 - 延津县 |
| 采购单位 |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联系方式 | 赵宁 |
| 代理机构 |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 ||
| 所含内容 | 污染招标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见正文 |
正文
导出pdf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05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3)
三、招标范围: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材料设备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内需要采购的内容)、施工、监理。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次招标公告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岳智勇(工程造价-经济类)、温国利(设计-技术类)、赵增辉(工程施工-技术类)、任大新(工程施工-技术类)、李伟(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2、定标会议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定标委员会成员:杜学海(组长)、赵宁、张卫娴、张玉衡、王营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施工标段:
(1)中标候选人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
(3)财务状况;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企业信誉要求;
(6)定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施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监理标段:
(1)中标候选人资质证书;
(2)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
(3)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4)财务状况;
(5)企业信誉要求;
(6)定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内容;
核查结果:监理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八、结果内容:
施工标段:
中标人:牵头人: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设计费:审定工程造价的1.53%,工程费:审定工程造价的99.57%
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10日历天),如非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经甲方认可后工期顺延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建设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项目经理:韩瑞丽
证书编号:豫241070908881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宇彪
证书编号:CS2*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理标段:
中标人: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审定工程造价的0.494%
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监理服务期限:随工程总承包(EPC)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总监:陈文广
证书编号:41013696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施工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00元,监理标段代理费为3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结果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新长南线
联系人:赵宁
联系电话: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幢7层702
联系人:郭瑞霞 刘凤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单位:延津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方式:李坤彦 环保招标采购https://www.12369zb.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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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审定工程造价的1.53%,工程费:审定工程造价的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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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29/gMpyAJ0BVONAtBovayv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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