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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招标预告-需求 湖南 - 长沙市
基本信息
| 省份/直辖市 | 湖南 | 地区 | 长沙市 |
| 采购单位 | 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 ||
| 所含内容 | 污染招标 污水招标 环卫招标 垃圾车招标 垃圾箱招标 垃圾桶招标 垃圾站招标 垃圾转运招标 垃圾收集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一、功能及要求:
中标人提供人员、专业作业车辆和设备设施、 保洁 用品和耗材等,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 保洁 维护服务,含跳马镇区域内道路334.23万平方米,绿化带62.79万平方米,各类水域 保洁 面积459.23万平方米,各类立面设施的清洗,垃圾运输工作等。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人员车辆管理、服务状态、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进行监管和考核。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对本行业的相关规定与标准。
三、技术规格:(1)道路 保洁 :负责雨花区跳马镇内除 环卫 所、区农业农村局外包范围、洞株路(振东路-长株交界)、农户入户道路以外的所有道路的清扫 保洁 、洒水冲洗。包括金屏安置小区、朱家桥安置小区内的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的 保洁 。
(2) 垃圾桶 保洁 管理:对斑竹塘中心集镇、石燕铺、航院、跳马涧、五七、双溪、团然、福寿桥等集镇沿线所有 垃圾桶 进行 保洁 和清洗,保证 垃圾桶 干净、整洁、无澎溢等;负责将集镇前 垃圾收集 桶内的 垃圾收集 运输至村收集站。
(3)垃圾压缩站及村收集站管理 保洁 :对压缩站进行全天 保洁 ,要求压缩站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异味、无蚊蝇,基础设施完好。负责垃圾压缩、设备日常保养和小型维修,负责压缩站污水抽排清运;负责对村收集站的 保洁 ,确保垃圾及时转运,场地干净整洁。
(4) 垃圾收集 运输:负责将 生活垃圾 从各村收集站采用密闭垃圾车转运至镇压缩站,经压缩后采用密封运输车运至长沙市第一中转场;负责将金屏社区、斑竹塘社区、白竹村所产生的 厨余垃圾 转运至指定公共 垃圾站 。
(5)园林 保洁 及维护:负责除园林中心维护范围外道路沿线绿化带、树洞树穴、草皮、绿化花坛垃圾杂物和杂草的清理。
(6)水域 保洁 :负责镇域范围内所有河流和未被承包的山塘、水库、渠道等水体的水面及堤岸边坡的 保洁 ,水面不得有聚集成片的漂浮垃圾、枯枝烂叶、水葫芦、动物尸体,堤岸边坡卫生整洁无 生活垃圾 等(水域 保洁 的最终作业范围及相关费用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不超出财政预算上限)。
(7)其他重要工作:负责市、区数字化案件的处置办结;负责12345等热线投诉的回访办结;做好镇域内政府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和卫生检查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协助和配合其他城市管理工作和应急处突工作;负责冬季铲雪除冰等应急工作的落实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2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确保:(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犯罪、吸毒等不良记录;(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且购买相关保险;(3)使用的人员需按照劳动合同法购买相关保险,建立 环卫工人 工资专户,及时按月支付工资;(4)相应岗位需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⑷中标人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2.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 保洁 维护服务方案交采购人备案。
3.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片区进行 保洁 维护。中标人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详见附件《跳马镇 环卫 保洁 、 垃圾清运 一体化项目管理方案》。
4.中标人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5.所有设施设备统一按规定式样标有明显标识,合同范围内的 洗扫车 、垃圾运输车须安装GPS装置,并接入采购人的信息平台,相关监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运维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收到与服务有关的电话、信息后半小时内必须受理和回复。中标人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临时交办或媒体曝光的清扫 保洁服务 问题需在4个小时内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整改。
7.采购人因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需要中标人承担事件处置任务或 保洁服务 的,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8.中标人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9.中标人应当建立作业服务台账,并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记录台账。
10.中标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需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人员要求
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如驾驶员须具备相应车型所需的驾驶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等等。
2.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安全防护:了解和熟悉清扫 保洁 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
4.技术知识:明确相关的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所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投入本项目人员需确保能胜任工作方能上岗。
(三)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 序 号 |
范围 |
人员类型及最低配备数量(人) |
合计(人) |
|||||
| 环卫清扫 保洁 人员 |
项目管理人员 |
|||||||
| 保洁 人员 |
驾驶员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巡查及内务管理人员 |
|||
| 1 |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110 |
20 |
1 |
1 |
1 |
不少于7名 |
140 |
★备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提供人社部门或经授权(或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扫描件。由授权(或备案)机构颁发的证书,还需同时提供该机构授权(或备案)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视为无效证书;
(四)机械设备要求
1.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洗扫车 不少于1台,清洗车不少于5台,小清洗水车不少于3台,路面养护车不少于2台, 垃圾清运 车不少于2台, 垃圾收集 车不少于5台,河道 保洁 船不少于1条。为保证 环卫 作业设备正常使用,所有设备均为国Ⅴ及以上 排放 标准(新能源设备除外),新能源 环卫 车辆占比不得少于30%(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最低配备如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要求 |
功能要求 |
最低配备数量 |
|
| (台) |
|||||
| 总车数 |
新能源 |
||||
| 1 |
洗扫车 |
总质量15.8吨或以上 |
具有路面清洗、路面清扫、路缘清洗、路缘和路缘石立面洗刷、低压冲洗、喷雾降尘等多种功能。 |
1 |
其中新能源车辆不低于车辆配置表总车数的30%(即≥6辆)。 |
| 2 |
清洗水车 |
总质量15.8吨或以上 |
具有前鸭嘴冲洗装置、后对冲冲洗装置、后洒水装置,可对路面实现冲洗和洒水降尘;配置有远射程水炮,可用于远距离冲洗。 |
5 |
|
| 3 |
清洗水车 |
总质量7吨或以上 |
具有前鸭嘴冲洗装置、后对冲冲洗装置、后洒水装置,可对路面实现冲洗和洒水降尘;配置有远射程水炮,可用于远距离冲洗。 |
3 |
|
| 4 |
垃圾清运 车(压缩式对接垃圾车) |
总质量15.8吨或以上 |
具备密闭装置,厢体密闭性能良好。可完成垃圾箱的钩上和卸下作业。 |
2 |
|
| 5 |
路面养护车 |
总质量4吨或以上 |
高压清洗作业装置包括前喷水架、高压水枪等作业装置。 |
2 |
|
| 6 |
垃圾收集 车(自装卸式垃圾车) |
总质量3吨或以上 |
具备密闭、压缩装置,厢体密闭性能良好。车厢底部应具备防渗措施。 |
5 |
|
1.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停车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车辆通行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2.中标人的车辆应采用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厢体严格按标准喷绘和标注。
3.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时将拟投入使用的所有车辆的详细信息(驾驶员、车牌、车辆编号)向采购人报备,今后每季度报备一次。
4.中标人的车辆不得(兼职)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
5.中标人配备的所有车辆应同时服从采购人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
★以上作业车辆及设备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按作业车辆及设备要求投入本项目中,并在签订合同前到位,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格式自拟。
(五)安全生产
1.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2.中标人场地、设备、车辆和人员应合理配备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3.中标人应每年开展至少2次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知识培训或者应急演练,并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六)监督管理
采购人每个月不定时抽查中标人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将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一定费用或视情况严重解除合同:
1.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每延迟一个自然日扣5000元,超过3天的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中标人委托第三方实施本项目,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2.中标人拒绝接收与本服务有关电话、信息,拒绝或未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采购人,每次扣100元。
3.中标人不接受、不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
4.中标人未按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巡查人员或内务管理人员的,每缺少一名扣500元。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项目负责人的,扣500元。
5.中标人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如不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6.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作业车辆的,每次扣1000元。中标人的车辆(兼职)从事本服务项目外的工作,发现1次,扣1000元。
7.中标人车辆外观未按要求进行规范,扣100元/次/辆/天。
8.中标人车辆不服从采购人合理调配和使用的,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9.发生责任(等责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轻微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扣500-2000元;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扣10000元,且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
10.中标人因服务方面的问题被居民投诉的,每接到投诉一次或投诉处理不及时的,第一次扣200元,再次投诉扣500元,重复三次投诉扣1000元。被媒体负面报道的,第一次扣1000元,第二次扣2000元,第三次视为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情况,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11.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或因前述问题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的,采购人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聘请非中标人负责项目运营,采购人有权确定标准,应急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2.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及具体考核扣款详见管理服务方案。
上述条款涉及的扣款费用在当期服务费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2.中标人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 保洁服务 台账,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七、其他要求:(一)付款方式
1.服务费计算方式:根据合同金额按月分摊计算每月服务费,其中,水域 保洁 费用的支付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2.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 卫生维护 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凭中标人的合法有效发票采取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每月结算一次。
(二)其他说明
1.中标人因 保洁服务 事项需要采购人提供支持的,必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并统筹安排,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3.合同期满,中标人须向采购方移交与 保洁服务 有关的全部资料。
4.采购人的 环卫 保洁服务 管理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作为 环卫清扫 保洁 委托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车辆,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不超出当年度合同总金额,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期内对于政策性工资福利调整、各项重大保障任务、人员及维护费用增加所带来的费用增加一律不另行增补。
6.如因中标人的原因或瑕疵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中标人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条件退款、赔偿全部损失、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全部的诉讼费用及采购人处理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用等)。
7.本项目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393/NTEUhZkB8JITibH4dDNu.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