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主体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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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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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扩种油料作物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油菜产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发展,根据《黎平县202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补助主体遴选事宜,公开遴选如下:

一、遴选目的

公开遴选1家具备资质和能力的补助主体,承担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配套建设不少于500亩示范基地,落实机具购置、技术推广等任务,发挥补助资金效益,带动油菜生产提质增效。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质要求

(一)遴选对象及范围:黎平县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条件的农机作业服务类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业服务联合体等)。

(二)资质要求:1.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证照齐全;2.有固定经营场所,农业用地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权属纠纷;3.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5.具备油菜全程机械化服务基础能力和相关经验,能配备技术人员保障项目实施;6.自愿接受县农业农村局监管、指导和验收,严格落实建设任务。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示范基地:在适宜坝区选址,建设相对集中连片,集播种、管理、收获、秸秆处理于一体的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500亩;

(二)购置农机装备:围绕基地需求,购置拖拉机、旋耕机、油菜直播机、秸秆打捆联合收割机等关键装备;

(三)集成推广技术:示范推广油菜精量直播、机收减损、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全程机械化高产高效技术。

四、补助资金及标准

本次补助资金共计100万元,分两类安排:1.机具购置补助76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所购机具总价的80%;2.示范区建设补助24万元,对机播、机防、机收作业及化肥采购费用全额补贴。补助资金由实施主体统一采购作业,按标准核算兑现。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1.申报表(含主体信息、建设方案、筹资及资金使用计划等);2.合法经营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4.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承诺书;5.其他补充材料。

(二)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3份;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申报者取消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材料不予退还,需自行留存备份。

六、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公告发布: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主体申报:*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确定合格主体;

(四)综合评审:重点评审经营实力、方案可行性等,确定拟补助主体;

(五)公示公告:拟补助主体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确定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七)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方案推进建设,验收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罗康才,*开通会员可解锁*,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服务中心(陆塘冲政府二楼办公点)2-15室。

(二)吴宗媛,*开通会员可解锁*,黎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府衙办公点)109室。

本公告由黎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申报主体需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定期报送进展,未达标者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黎平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_黎平县区域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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