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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长治市第一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举办省级储备玉米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只对销售价格竞价),是指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玉米销售和采购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定采,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物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例如:销售价格为2820元/吨,采购价格为2840元/吨,参与竞价方只对标的销售价格竞价,如参与竞价成交方销售竞拍成交价为2830元/吨,则中标方以2830元/吨的价格与委托方签订销售合同,同时以2840元/吨签订采购合同。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二、竞价品种、数量及相关指标:
详见附件交易清单。
三、参加竞价交易会须知:
依法注册、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承储、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可以参与竞价。竞价人不得违规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参与竞价,也不得违规代其他单位参与竞价。承储库严禁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存储的政策性储备粮,竞价人所竞粮油也不得用于各级储备粮的轮入。
四、交易形式:
1、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果已经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年审通过的客户直接参加交易;未注册或者未年审的客户请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rainmarket.com.cn/),左下角“在线办事”栏目中的“预报名”中填写资料并按要求上传各项资料、图片,然后带齐各项资料到所属的省级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或者年审。
2、注册会员成功和年审通过的交易会员,请提前登陆“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熟悉系统操作;在确定的交易时间,进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rainmarket.com.cn/),具体方法:点击“请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交易→山西市场,选择相应专场进行交易。网站系统运行维护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8085231。系统操作流程可以在微信公众号《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交易信息》查看。
五、交易安排:
1、交易前,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在“中国(山西)杂粮交易网”网站(http://www.minor-crops.com.cn/)公开发布公告。
2、交易报名: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交易前一天晚上22:00前,以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到达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3、交易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时。
4、交易设置起报价,每笔交易从标的起报价开始报价,并按每次5元的价位递升报价。
六、保证金与交易手续费有关事项:
(一)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1、保证金的交纳:
报名竞价的会员须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22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20元/吨),并于竞价交易前一天22:00前,到达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原市分行
行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意:一定要用注册时候用系统注册的账户打保证金,不能用其他账户打保证金。
2、保证金的退还:
(1)没有成交的,在交易结束后,凭退款申请单,经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清退无息保证金。
(2)成交的,在销售采购合同全部执行完毕后,买卖
双方凭退款申请单和《合同履行完毕证明》,由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清退扣除交易手续费余下的无息保证金。
(3)双方如有争议,保证金暂扣,待争议解决后,按照处理结果予以退还。
(二)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
交易成交后,成交方按照需竞价销售标的成交金额的3‰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销定采,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2、成交价格类型:竞价销售成交价格类型为委托方承储库车板价,出库无其他费用。采购成交价格类型为委托方承储库到库价,入库无其他费用。
3、出库不执行水杂增减量。
4、入库质量标准要求符合GB1353-2018标准的2025年产二等及以上新玉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地:山西及周边地区。
5、交易结束后,成交方必须在3个日历日内到长治市第一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签订竞价销售和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与委托方沟通发货时间。
6、付款、履约时间
销售采购两个合同执行“先出后进”
销售合同:合同执行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在成交后,根据实际履约交货安排,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性汇入长治市第一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提货期限详见附件交易清单。卖方应提供国家正规(专用、普通均可)发票。
采购合同:合同执行实行“先货后款”原则,委托方在交货期限内按到货进度付款(农发行营业时间内付款),由买卖双方自行结算货款(最低以每100吨为一个结算单位结算)。交货及付款期限详见附件交易清单。卖方应提供国家正规(专用、普通均可)发票。
7、买卖双方要严格执行提前现场看样规定,对未提前看样仍参与竞价的,均视同认可挂拍标的质量。
8、销售合同根据实际出库数量据实结算,采购合同根据竞价合同数量足额结算。
9、注意事项:在本市场交易有违规、违约情况的会员报名时需交纳双倍保证金;在本市场交易有违规、违约情况的委托方在挂单前需交纳双倍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交易标的物、履约等相关事宜请致电长治市第一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联系人:董科长,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会员注册、资料变更、年审、密钥等相关事宜请致电粮油交易科*开通会员可解锁*;会员出入金、清退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请致电财务结算科*开通会员可解锁*;交易系统软硬件配置及驱动安装等相关事宜,请致电电商技术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 提示:
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
要求,择机另行组织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公告,请有意向的会员随时关注相关交易公告。
十、客户委托、报名并取得交易资格后,表明已经认可竞价交易相关流程和所有规定,同意并遵守本公告的所有条款,承担本公告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未尽事宜,参照《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执行。
附件:点击查看交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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