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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遴选生活垃圾收运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项目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生活垃圾收运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BYZ202602270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相关资质内容(需详细显示经营范围;如无,请上官方平台查询并打印)。
(六)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详细需求及费用
序号 |
采购内容 |
固定价格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收运服务 |
13.5元/桶 |
总预算10.125万元。具体根据实际清运桶数结算。 |
清运费用按照广州市政府规定收费标准计算。生活垃圾清运费7.5元/桶(240升/桶),生活垃圾处理费6.0元/桶(240升/桶),合计13.5元/桶。如有政府相关文件需要调整价格的,则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并签订新的补充协议书。
详细需求见附件1。
四、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我院将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达到我院的服务标准及各项要求、且双方均对继续合作无异议,合同可续期一年。
五、遴选方式
我院对供应商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供应商得分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排名。
(一)报名方式:供应商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将营业执照、《响应函》(包含在附件1中,需盖章后扫描)打包、以“报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电话”命名发送到邮箱:zyywdm@hp.gov.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统一回复邮件。除报名时间临近截止外,无需来电确认,请耐心等待)。
(二)评审谈判: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10在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蟹山路3号)门诊楼四楼会议室开展。供应商代表(需含技术人员)携带响应文件参加。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独立密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谈判现场密封递交。
(二)响应文件需在响应文件模板的基础上编排,内容可以增加,不得删减(模板提到可以删减的除外)。
七、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p.gov.cn)招标投标栏目公告,请留意。所有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响应文件模板.docx
附件:2.评分表.xlsx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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