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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采用公开竞标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公告期限
报价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共5个工作日。
二、采购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犬用狂犬病疫苗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9.5万元
(三)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规格 |
最高限价 |
犬用狂犬疫苗 |
1万头份 |
1头份/瓶 |
9.5万元 |
三、疫苗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疫苗及毒株:动物狂犬病灭活疫苗;毒株:dG株、SAD株、Flury株、PV/BHK-21株。(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二)疫苗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及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相应产品质量标准;
(三)疫苗规格:1头份/瓶;(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四)性状及工艺:灭活的均匀悬液(非冻干,无需稀释);(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五)每头份疫苗狂犬病病毒含量≥5.0IU(国际单位)或R.P.≥5.0;
(六)兽用狂犬病疫苗免疫保护期:对3月龄以上的犬进行首免,免疫一针后,免疫保护期不少于12个月,之后每年免疫一次;
(七)疫苗有效期:到货时疫苗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八)作用与用途:“作用与用途”包括可用于预防犬狂犬病。(以农业农村部备案的疫苗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为准。)
(九)疫苗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疫苗的特殊要求包装,内外包装的标志编号清晰,标签内容完整(包括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使用说明、商标、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
(十)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农业农村部备案的兽药批准文号;
(十一)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开展疫苗集中免疫后21天采样(采样数量为20份),采样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十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时,货物按照国家标准验收,供应商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包装完整、无污染、外观整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附产品合格证,或出具合格检验报告。装箱单号与出厂生产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二)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根据公告文件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不符合冷链保存条件或发现产品破损以及其它质量问题的无条件退货。免费质保期内,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期间抽检,若出现货物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书面、传真、短信等方式)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调整或更换货物,若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更换合格货物或更换的货物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疫苗交付时实际有效期不少于18个月。
(四)运输时,要符合疫苗运输规范。
(五)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五、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需为采购人免费提供动物狂犬病免疫技术指导、解决免疫疫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如采购人工作需求,成交供应商承诺提供不少于1次的犬病防治技术无偿培训(提供培训师资,培训师资要求有兽医相关高级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负责疫苗免疫后发生的重大不良反应事故的处理赔偿,提供具体的赔偿方案保证书(包括资金金额及赔偿金额到付时间)。
(四)提供疫苗质量负责人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资质学历证明。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社会团体须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要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3.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4.其他资料: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商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袋、信封等文件袋,报价表与资格文件分开单独分装,开口处粘贴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接收地址(快递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不接收到付方式的快件)。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接收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孟田东路20号;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联系人:广州市黄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报价及供应商选定方式
(一)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报价必须包括包装、送货、验收、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所有税费。
2.报价一定要报出采购商品的单价及总价,并且总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如果总价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评审办法
如果报名数量不足3家,此次采购不得进行评选。报名数量3家(含3家)及以上的,由广州市黄埔区农业农村局招标评审小组评审,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报价,选取供应商。
九、合同签订、交货期限、交货要求、地点、付款
(一)合同签订:供应商选定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报价产品样品给采购人,作为验收对照样品。
(二)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三)交货要求:因采购人存放场地有限,供货商需为采购人提供存放地点并按采购人需要分期分批供货。
(四)货物存放要求:供货商须要确保存放点的存放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如货物在供货商提供的存放点内因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货物的质量问题,供货商须无条件更换有质量问题的货物。
(五)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时间按采购方、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办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孟田东路20号动物卫生监督所。
邮政编码:510530
附件:相关资料模板及报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