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抗菌洗手液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项目编号:H20251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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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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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厂商或配送商报名参加。

  一、拟遴选的医用耗材和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用途

产品需求

1

抗菌洗手液

适用于外科手和卫生手消毒

1、☆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且生产类别符合要求;

2、本产品以三氯羟基二苯醚为主要成分;

3、具有去污、护肤、有杀菌作用;

4、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具有杀菌作用,且杀菌率≥90%;

5、三氯羟基二苯醚含量不低于0.09%;

6、多规格,其中必须包含500ML/瓶。

  特别说明:此次遴选的项目为1项,请按本公告要求按照项目需求提供完整资料。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报名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及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有效期内签发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按国家规定执行)。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安全评价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书。

  (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30。

  2.遴选时间:邮件回复通知遴选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电子版材料:

  1)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包括附件1报名表),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当天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指定邮箱:zyysbk@gdd.gov.cn)。

  2)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压缩包方式命名为“H2025102201+报名单位简称”。(例:H2025102201-**公司)。

  3)邮件正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

  (2)纸质材料:响应文件纸质材料一式贰份(排列顺序及要求按附件3),正本(1份)和副本(1份),按报名格式要求(附件2、3及U盘(U盘内资料需提交纸质内容),U盘内请标识公司名称)密封盖公章装入同一个文件袋。

  备注:纸质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下述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3号黄埔区中医医院设备科,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样品材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若产品需取回,请在样品上进行备注(样品打包密封标识公司名称)。

  四、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我院提供的产品目录报价,收件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资料的更改、补充。

  2.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资料,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报名产品可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新招采子系统广州平台专区或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询,近三年在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谢绝参与本次公开遴选。

  4.在采购周期内,采购人在任何时候确认供货供应商在申报和履约过程中存在如下严重违法行为或供货后不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有权终止供货合同,由排名靠后的产品依次替补,同时取消其同品牌的产品供货资格并在后期公开采购中记录其履约不良记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耗材供货合同和廉洁购销协议。

  (3)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不供货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黄埔区中医医院有权对供应商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货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黄埔区中医医院采购活动。

  五、遴选安排

  按医院的流程组织本次遴选项目,遴选时间和要求提前发送到报名材料中的邮箱。遴选完成后遴选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p.gov.cn)招标投标栏目公告。

  六、请供应商密切留意报名邮箱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标投标栏目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发送到邮箱或在该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遴选报名表.doc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医用耗材遴选响应格式文件.docx

广州市黄埔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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