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2026年度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重点监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风险评估和质量提升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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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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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2026年度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重点监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风险评估和质量提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2026年度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重点监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风险评估和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二)拟招取承办机构数量:

1家。

(三)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在项目实施有效期内(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资深行业专家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的相关要求编制实地评估标准,对区内10家纳入重点监管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提供)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情况开展实地评估、组织质量提升培训、开展被评估企业质量提升“回访查”、撰写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

(四)发包期限:

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结。

(五)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采购最高限价:8.482万元(大写:捌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服务供应商报价需包含项目实施方案和实地评估标准编制费用、对企业生产管理及质量管理情况实地评估费用、企业评估报告整理费用、质量提升培训费用、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整理费用、交通费、餐费、资料费及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应约参加,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方案设计需合理、细致、清晰、分工明确等,应当包含项目实施时间节点、实地评估形式、工作流程、专家团队情况、工作人员分工、质量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保密措施等。

(三)供应商应当具有由熟悉化妆品政策法规、质量管理、检验检测、技术审评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所组成的专家团队,专家人数不少于10人。相关专家应具备化妆品、化学、化工、生物化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食品、公共卫生、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具有5年(含)以上从事化妆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四)供应商应配备至少2名具有相应经验且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统筹跟进联络选派专家、往返交通、餐饮保障、整理企业实地评估报告、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供应商应能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时间、评估标准、评估对象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本服务项目履行情况的跟进,对于采购人指出的问题,应及时给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六)供应商应当与评估对象无其他项目合作关系,其所委派的评估员与所负责评估的具体评估对象无劳动聘用关系和无利益冲突。

(七)供应商及其所委派评估员自觉遵守保密法纪和廉政纪律。

(八)供应商不得在中标后将本服务项目转包、分包。

(九)项目费用支付。本次采购项目费用采用打包价签署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凭发票分期支付。

四、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提交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事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事业法人公章);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3.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综合实力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章程/事业法人章程/社会组织章程、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方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11.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人签名/签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报价一览表(需分列费用明细项目,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3.项目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4.拟在本项目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个人履历及专业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监管法规培训、化妆品质量风险评估、化妆品检验检测、化妆品备案资料辅导等相关项目的验收意见表、项目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综合评分标准(附件1)及响应文件(参考模板)(附件2)中提及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参考模板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逐页手写签名,并在页脚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规整装订,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提交响应文件。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请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扫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hpscyhc@gdd.gov.cn。

(二)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3月26日上午9:00—12:00,14:00~17:00。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提交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次年报记录(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事业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事业法人公章);其他组织提交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提交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承诺声明(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综合实力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章程/事业法人章程/社会组织章程、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方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拟在本项目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个人履历及专业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相关项目经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监管法规培训、化妆品质量风险评估、化妆品检验检测、化妆品备案资料辅导等相关项目的验收意见表、项目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应标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签名/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要求: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同时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和有效性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可通知参加下一阶段报价。经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报价。审查合格后不足3家的,将重新发布采购服务公告。

七、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快递邮寄或密封件现场提交

(三)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708室(联系人:禤小姐,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后,按规定时限在黄埔信息网发布拟选定的服务商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注:最终选定的服务商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履约。

九、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在黄埔信息网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

十、咨询监督方式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药化科)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办公室)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宣教科)

公告公示期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23日)同步征求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如有异议,可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药化科)。

附件: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docx

附件2:项目响应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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