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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产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9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结合古蔺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古蔺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乐街道、大寨苗族乡、大村镇、金兰街道、二郎镇、马蹄镇、德耀镇、彰德街道。
(三)项目实施主体。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滩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永乐镇永兴养殖场)、古蔺县永乐街道德付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龙心家庭农场)、泸州荣金益宏能源有限公司、古蔺县百果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古蔺县土城镇正祥养殖场、古蔺县大村镇赞台村刚奇种养殖场、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宝台生态养殖场、古蔺县金兰街道农场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青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古蔺县祥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古蔺县土城镇玉屏种养殖家庭农场、古蔺县马蹄镇兰花村经济联合社(泸州市泰诚农木科技有限公司)、古蔺县德耀镇燕岩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赵录林生物颗粒燃料厂)、古蔺县古蔺镇盛玫家庭农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建秸秆综合利用点位14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监测及技术宣传培训项目2个。
(五)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投资总额11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626万元,实施单位自筹536.9万元。
(六)项目建设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建设内容
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6个,其中:建设饲料化利用点位8个,建设秸秆燃料化利用点位2个,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点位4个,秸秆监测及技术推广项目2个。
(一)永乐街道麻柳滩村秸秆饲料化加工点。项目总投资8.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6.88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200吨加工点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永乐街道麻柳滩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永乐镇永兴养殖场)
建设内容:新建彩钢瓦简易式秸秆收储棚220平方米;购铡草打包一体机1台。
(二)永乐街道德付村秸秆饲料化加工点。项目总投资1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8.4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200吨加工点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永乐街道德付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龙心家庭农场)
建设内容:TMR搅拌机1台;双膜牧网防漏型秸秆打捆包膜一体机1台;购移动式输送带3组。
(三)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向阳村饲料化利用加工厂。项目总投资28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14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3000吨秸秆饲料加工厂1个。
承担主体:泸州荣金益宏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0米高钢结构主体秸秆收储棚2100㎡;购6.8米高栏式运输车1辆;皮带输送机1台;购30千瓦铡草揉丝机1台;购20千瓦可移动铡草机1台;购载重1.0吨,卸高4.2m抓草装载机1台;购秸秆打包机1台;购载重3.5吨田园管理机1辆。
(四)大村镇坳上村秸秆饲料收储运加工厂。项目总投资13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4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1500吨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百果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一个建筑面积约2000㎡,高6米合金立柱秸秆处理加工厂;购买130型可移动式秸秆粉碎机1台;载重1.0吨,购卸高4.2m抓草装载机1台;购动力150马力、高栏式车厢4.2m、自卸式轻卡运输车1辆;购200型发动机,带翻斗、带负变速,长1.8米车厢三轮车1辆。
(五)大村镇堰塘村秸秆饲料加工点。项目总投资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2万元),利用秸秆800吨加工青(黄)贮饲料、秸秆干草制备。
承担主体:古蔺县土城镇正祥养殖场
建设内容:收集利用周边秸秆800吨加工秸秆黄贮饲料。
(六)金兰街道新店子村秸秆饲料加工点。项目总投资2.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万元),建设收集利用秸秆50吨加工秸秆黄贮饲料点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金兰街道金宝台生态养殖场
建设内容:购93QS-16型饲草切碎机-铡草机1台。
(七)二郎镇石笋村秸秆饲料加工点。项目总投资17.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6.92万元),建设收集利用秸秆150吨加工秸秆黄贮饲料点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祥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新建彩钢瓦简易式秸秆收储棚320平方米;青(黄)贮秸秆打包一体机1台;长1.8米车厢运输三轮车(汽油)1辆;秸秆揉搓机1台;秸秆搅拌机1台。
(八)二郎镇风光村秸秆饲料加工点。项目总投资5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4.72万元),建设收集利用秸秆1500吨加工秸秆黄贮饲料点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土城镇玉屏种养殖家庭农场
建设内容:简易铡草机1台;青(黄)贮秸秆饲料打包机1台;长1.8米车厢运输三轮车1辆;移动式输送带2组;利用秸秆1467吨加工秸秆饲料。
(九)马蹄镇兰花村秸秆燃料基地。项目总投资60.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8.16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1200吨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马蹄镇兰花村经济联合社(泸州市泰诚农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购560型颗粒燃料制粒机1台;购直径1.8米烘干燃烧机1台;购20上料铲车1台;购载重1.0吨,卸高4.2m抓草装载机1台;购自动计量打包机1台;购称重100吨系统及配套设施1套。
(十)德耀镇燕岩村秸秆燃料基地。项目总投资135.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88.16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2000吨秸秆燃料化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德耀镇燕岩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赵录林生物颗粒燃料厂)
建设内容:改扩建6米高的合金立柱秸秆颗粒燃料厂1000㎡;购买20千瓦可移动式秸秆粉碎机1台;购产能3吨/小时以上烘干机1台;总功率130KW以上综合破碎机1台;购载重1.0吨,卸高4.2m抓草装载机1台;购动力150马力、高栏式车厢4.2m、自卸式轻卡运输车1辆;购全自动包装产能4吨/小时以上成品打包机;200型发动机,带翻斗车厢三轮车1辆。
(十一)大村镇赞台村秸秆肥料化加工点。项目总投资89.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1.32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2000吨秸秆肥料化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大村镇赞台村刚奇种养殖场
建设内容:收集利用秸秆1840吨开展肥料化利用;购载重1.0吨,卸高4.2m抓草装载机1台;简易铡草机1台;130型可移动式秸秆粉碎机1台;购秸秆腐熟发酵剂50吨,覆盖面积800亩;购农用运输四轮车1台。
(十二)彰德街道小水村秸秆肥料化加工点。项目总投资8.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5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200吨秸秆肥料化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古蔺镇盛玫家庭农场
建设内容:购高喷式铡草揉丝机1台;购装袋缝包一体机1台;购200型发动机,带翻斗、带负变速,长1.8米车厢三轮车1辆;购可移动上下车输送带2组。
(十三)大村镇堰塘村秸秆饲料加工点。项目总投资1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9万元),收集利用秸秆600吨加工秸秆肥料。
承担主体:古蔺县土城镇正祥养殖场
建设内容:收集利用周边秸秆600吨加工秸秆肥料。
(十四)古蔺县金兰街道农场村肥料化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28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83.04万元),建设年收集利用秸秆5000吨秸秆肥料化加工基地1个。
承担主体:古蔺县金兰街道农场村经济联合社(古蔺县青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8米高彩钢瓦秸秆收储棚4220平方米;购15千瓦中型秸秆锤片式粉碎机1台;秸秆除杂机1台;皮带输送机1台;1.8米*18米热风式烘干机1台;一体化自动包装机械1台;ZL50型抓草装载机1台。
(十五)秸秆利用技术推广。项目总投资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5万元),开展秸秆五化技术推广,制发宣传资料。
承担主体: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组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宣传,制发宣传资料。
(十六)秸秆还田监测。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0万元),开展秸秆生态还田效益监测。
承担主体: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内容: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秸秆生态效应监测。
三、项目资金概算
项目投资总额116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626万元,实施单位自筹536.9万元。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点位8个,投资537.7万元,资金补助227.92万元,实施单位自筹309.78万元;建设秸秆燃料化基地2个投资195.4万元,资金补助136.32万元,实施单位自筹59.08万元;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基地4个投资404.8万元,资金补助236.76万元,实施单位自筹168.04万元;建设秸秆技术推广及监测项目2个,投资25万元,资金补助25万元。其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项目1个,投资5万元,资金补助5万元;聘请机构开展秸秆生态还田效应监测一期,投资20万元,资金补助20万元。(详见附件1)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主体确定。
1.秸秆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确定。(1)自下而上申报储备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各乡镇(街道)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有意愿从事秸秆利用的经营业主(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涉农公司等)进行申报(业主申请、属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县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提供营业执照、涉及建设的项目提供用地审批手续;(2)组织申报乡镇和业主会商确认,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全体申报项目单位召开会议就项目条件进行集中讨论初定实施对象;(3)开展项目考评,组织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按照初定项目成熟度(地方政府是否支持、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政策并保障落实、项目覆盖村产生秸秆量、是否有运营业主等)遴选拟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对拟确定的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公开公示,签订项目建设承诺书(附件2);(4)拟确定的项目承担主体,经评审无异议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确认,最后形成实施方案报古蔺县人民政府审批。
2.农作物秸秆技术宣传培训项目由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按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主管单位古蔺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指导。
2.各涉及项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项目土地等要素保障,对辖区内项目建设数量、质量、进度、安全及程序负责。
3.项目承担主体(合作业主)对所建设项目的数量、质量、进度、安全及程序负责。
(三)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补助标准。项目资金属于补助性质,实行先建后补、限额补助形式,采取定标准、定内容、定补助总额,企业(家庭农场)作为项目主体的,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专用设备购置、收储点库棚和加工利用厂房建设补贴额度不超过30%(国家级脱贫县不超过40%,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再享受项目补贴。单个厂房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中所获补助,不超过年秸秆综合利用量(设计利用量)的500倍。村集体组织作为项目主体的,其设备购置和厂房、收储点库棚建设投资按不超过总投资80%补助。秸秆综合利用量补助150元/吨。秸秆田间快速腐熟物资采购补助50元/亩。
2.资金使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依据省市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相关规定,县财政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开通会员可解锁*底专项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达到95%。
3.项目结余资金管理。本项目约束性指标完成后结余补助资金按照秸秆项目管理要求和财政项目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施工和机具设备购置实行合同制。承担业主在选择工程施工单位时,选择有资质的、正规的行业企业,订立合同,工程施工单位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出具质量承诺书,明确质保期。在购置机具设备时,选择正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选择正规产品,订立合同,供货商出具质量承诺书,明确质保期,约定售后服务。肥料化利用秸秆堆肥技术的,堆肥质量外观颜色、形状和水分不作硬性要求,其它相关指标应达到有机肥施用标准。申请秸秆专用机具设备补助的须提供第三方资产评估材料,申请秸秆收储库棚或加工利用厂房等固定设施建设补助的,须提供第三方审核报告。
2.项目安全管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建后运行安全生产实行市场主体负责制。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的承担主体,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中,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在工程施工和机具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方全权负责安全管理责任。电、气、水等安装选购正规材料和专业人员。建后运营中,建立安全操作流程,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操作培训,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五)项目实行公示制。
参照《关于推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和资金县乡公开的实施方案》(泸纪办〔2022〕2号)做好项目公开公示。《古蔺县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县实施方案》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行政村在收到县级下达资金方案后,对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补助标准、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周期等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等形式公告公示;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六)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古蔺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工程相关规定。属村集体类建设项目,项目乡镇(街道)作为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辖区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工程设计、预算、财评、招标等建设程序以及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对符合《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要求的项目,简化发包流程,加快项目实施。属企业(家庭农场)业主的项目,工程建设类项目超过30万元的,要严格规划、设计、预算、评审,并按照企业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设施设备类项目超过30万元的,按照企业招投标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技术服务采购类项目超过根据古蔺县政府投入项目管理要求采取询价采购或招标采购方式,挂网公开进行采购。项目完工后,企业主要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
2.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施工。项目下达后,将严格按照审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以及进度、质量和开工日期等要求进行建设,不改变或缩减项目内容、规模、规格要求。
3.加强纪律监督。涉及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项目列入本年度重要督查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从重从快处罚。
(七)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1.严格项目验收。
(1)项目自查。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业主(合作业主)对所有建设内容逐一开展自查,系统整理所有项目技术资料和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燃料化建设项目需复印环评报告表),形成自查报告经所在乡镇核实后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初验。
(2)县级初验。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组对照方案规划建设内容到现场进行核验,同步查阅项目资料。
项目建设类:资金计划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乡镇和村分别对项目资金情况公示、项目设计预算、土地手续、环评报告表(燃料化项目提供)、评审报告、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施工(采购)合同、施工公示公告、项目建设过程资料(需提供建设前、中、后图片)、第三方审核报告、项目业主自查乡镇审核意见、申请县级验收报告、项目竣工公示公告、项目审核报告、发票、处理秸秆协议(附件3)、项目竣工标识牌、安全警示标识牌(固定、永久性的)、移交协议(村集体参与项目乡镇移交给项目村)、项目管护办法(管护责任人、管护方式等)。
设施设备采购类:资金计划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乡镇和村分别对项目资金情况公示、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票、设备照片、质量合格证、第三方评估报告、项目自查意见等。
利用量补助类:资金计划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乡镇和村分别对项目资金情况公示、秸秆收用记录台账、收集加工图片、秸秆产品销售或使用台账、项目业主自查意见等;堆肥项目在利用量项目同等资料基础上,需提供专业机构质量检测合格证书,涉及发酵剂采购的需提供采购合同、发票及施用图片。
(3)资金划拨与资产确定。项目验收合格后,承担主体(合作业主)对照查阅资料清单备齐资料,附上县级验收资料(现场验收表、验收结论),报县财政局按计划、按预算、按定额,对照补助标准予以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
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秸秆利用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承担主体(合作业主)。厂房及设施设备项目资金补助比例40%及以下的,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属承担主体,与所在村集体签订秸秆利用协议。补助资金超过40%的项目,补助资金等量价值的资产确权给村集体,合作业主要在项目乡镇(街道)政府指导下与所在村村集体签订资产使用协议,每年底按照补助资金量不低于2.5%分红给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秸秆监测及技术宣传经费,农作物秸秆还田监测项目由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按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采取在具有相关资质的主体中市场选取的方式,确定承担主体;技术宣传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后,按财务管理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发票等相关票据完成资料审核后报账。
(4)市级复核。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县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复核,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项目建后管护。
(1)加强后续管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制定的管护办法,加强对形成的固定资产及设备管护,促使其发挥效益,保障划定区域秸秆全面利用。
(2)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档案专人、专项、专柜管理,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五、实施时间及进度
项目拟采取先建后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全部建成投用,实施周期为11个月,建设进度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个月)项目公示、实施主体遴选、实施方案编制、报批等。工程类项目设计、预算、财评、招标工作,完成采购类的需求论证、挂网招标工作。
(二)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6个月)包括基地基础设施,工程类项目施工方建设完成,配套设备物资采购和相关实施任务的完成。
(三)第三阶段。项目验收总结阶段(2个月)包括自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资金兑付、项目总结、绩效评估和资料归档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涉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领导、协调监管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开展。
(二)强化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参加,组成的秸秆利用技术指导小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把关和相关标准的制定,下设办公室在农村能源管理站,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全程技术指导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在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受到政府扶持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监督检查,要核实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存在弄虚作假,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综合利用故事,邀请省市资源力量积极宣传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活动以及涌现的典型案例,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附件:1.古蔺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
2.古蔺县2026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承诺书
3.古蔺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秸秆利用协议
古蔺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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