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5〕38号关于桐柏县智沃建材有限公司石英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1-19
发布于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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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桐柏县智沃建材有限公司石英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柏县智沃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阳森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桐柏县智沃建材有限公司石英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5]033号)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柏县智沃建材有限公司石英石加工项目,位于桐柏县淮北街道办事处申铺村河东组,建设年加工1-3cm石英石2万吨项目。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DA001废气:运行期要求在上料口安装集气罩,鄂式破碎机、立式破碎机和振动筛全密闭,在密闭设备上设置集气管道,废气通过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经一台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附录2通用涉PM企业排放指标(P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DA002废气:要求盐酸储罐、酸洗罐、中转罐和废酸罐的呼吸孔通过集气管道与废气处理设施相连,废气经两级碱式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要求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及成品库地面硬化;运行期要求原料库、生产车间密闭,并安装喷干雾抑尘装置,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厂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在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防止沿途抛洒;定期对厂区洒水降尘做到厂容厂貌整洁,加强项目区周围绿化种植等措施,经治理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滚筒筛冲洗废水和成品库渗滤水经三级沉淀池(140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沉淀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仅增添损耗用水;水洗废水进入中和沉淀池(30m3)采用片碱水、石灰水进行中和,经中和沉淀后的废水进入循环水池(60m3)循环使用;碱液喷淋塔设置1个(10m3)循环池,每工作10天更换一次水,该废水进入中和沉淀池蒸发处理;当中和沉淀池溶液中的无机盐成份浓度过高时,采用三效蒸发器(5m3/h)处理,蒸发处理前需将中和沉淀池内溶液pH值调制为中性后再蒸发,蒸发冷凝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50m3)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保洁等综合利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

运行期要求项目合理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运行期分拣工序产生的废石、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渣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0m2),定期外售处理或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压滤后的三级沉淀池沉渣,定期外售建材厂;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运行期酸洗工序产生的废酸,危废类别HW34,危废代码900-300-34;辅料拆袋或拆桶产生的废包装袋和包装桶,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废润滑油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中和沉淀池沉渣,危废类别HW17,危废代码336-064-17;三效蒸发器产生的废无机盐,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772-006-49,以上危废均由专一容器密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环境风险

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废水等事故性泄漏,将盐酸储罐区、废酸罐区、中和沉淀池、石英石水洗加工区域应设置分区防渗措施(各罐体采用防腐措施),并定期开展巡查,厂区应建设1座100m3事故应急池(带罩棚)。项目应对辅料储存进行严格管理,存放区应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固定储存地点,并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2981t/a。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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