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过滤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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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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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过滤器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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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采购一批空调过滤器,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1、材质要求:铝框式过滤器采用铝框、玻璃纤维纸;袋式过滤器采用铝框、无纺布材质,滤料具有阻燃性。更换频率:初效2个月更换一次,中效3个月更换一次,具体规格预估数量见附件,合同期限6个月。生产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2、供应商根据医院更换时间安排提前将货送到院方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的规格、型号、数量与本合同不符,院方有权拒绝验收,若造成更换逾期由供应商负责。若因送货延迟、产品质量问题、人员安排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更换,每延迟一天扣当季度货款的0.5%,若因院方原因延迟更换,须经双方统一协商后约定更换时间。若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供应商实行无偿包退包换。 3、更换后的过滤器由供应商安排清运,每批次更换完后最迟于次日清运完毕,每晚一天扣当季度货款的0.5%。 4、更换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流程,更换期间做好设备开关机工作,不得对设备造成损坏。更换完毕应启动设备试机,确保设备运行正常。过滤器更换后因供应商原因出质量问题、感染或设备故障等问题,供应商应在2个小时内响应处理,质量问题在2日内提供同档次过滤器给院方使用,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现场情况赔偿院方损失。 5、本项目按季度支付货款,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按合同单价结算。合同期内院方有增加过滤器,供应商须按相同规格的单价供货。 6、供应商须确保提供的产品为检验合格的全新产品,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刮损、无任何隐患缺陷,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7、乙方在更换过滤器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医院各类设施设备,并对医院的正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供应商须负责员工的人身安全,在更换过滤器期间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供应商须自行准备更换过滤器所需的设备、工具、器材、防护措施、技术人员等。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7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本项目按季度支付货款,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过滤器规格及预估数量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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