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双龙污水处理及给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5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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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双龙污水处理及给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汇星路一号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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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双龙污水处理及给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市端州区高新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端州区

环评机构

肇庆市环科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端州产业园(双龙经济开发区)双龙片区双龙北路与龙园一路交叉口西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双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1万m3/d(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m3/d,二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6万m3/d),包括提升泵房、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附属设施和室外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1943.69万元人民币,工程属于环保项目,环保投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为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服务范围内收集的废水以及项目自身运行过程中污泥脱水机设备冲洗废水、配药用水、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等,上述废水均进入本工程废水处理系统(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前置缺氧A/A/O模式与改良Bardenpho模式切换)+辐流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尾水调节池(次氯酸钠辅助消毒)),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肇庆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最终经西排渠排入西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污水预处理、生化处理及污泥处理系统各工段产生的恶臭物质,项目通过引风管和抽风系统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储泥池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引至一套“生物滤池”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的水泵、风机设备等,从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

(2)将高噪声设备置于专用机房内,安装时设置基础减振垫,机房四壁做吸声处理,并安装隔声门等;

(3)加强厂内绿化,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

(4)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实验废液、除臭装置的废填料以及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给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②废包装材料、沉砂池废渣、格栅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给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处理。

③污泥脱水后的泥饼需进行进一步危废鉴别。未鉴定前定性为危险废物,并纳入危废管理。若经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的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若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防护措施以场地防渗为主,主要对象包括各类污水处理构筑物、危废暂存间、其他一般固废临时暂存点等。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及项目的特点,本项目厂区应实行分区防渗,按照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等,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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