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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受委托,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温州浙安院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二、标的: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业态 |
租期 |
年租金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 温州市鹿城区各主干道及次干道旁共计59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点的广告灯箱位(共计100座) |
735.33㎡(单个广告灯箱统一规格为3.81m*1.93m,单牌面积约7.3533㎡) |
商业 |
自《鹿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广告位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572429元 |
150000元 |
300000元 |
| 注: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2.此次招租仅为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竞得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竞得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方等提出任何主张。 3.两年内不允许解约。 4.竞得人竞得后公益广告须达到广告位的整体占比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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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对象及要求:
1、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户外广告发布相关管理规定,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需涵盖“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等。
四、拍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前,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人,则该竞买人以不低于年租金起拍价成交;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增价式拍卖。
五、报名、展示时间及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有意向者,凭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报名。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入银行后,再到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大厅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4时。
六、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3,开户行:瓯海农商银行区府支行繁荣分理处。
七、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3时在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四楼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瓯海区娄桥洲洋路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