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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施行)要求,开展正安县萤石重晶石选矿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正安隆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宜境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正安县萤石重晶石选矿加工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选址及工程规模: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芙蓉江镇龙泉村香树凼组,该项目占地面积24403m2。年浮选10万吨铝土矿。
四、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是项目直接影响区所涉及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调查对象包括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受影响的居民、个体工商户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到正安隆泉矿业有限公司。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正安隆泉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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