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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202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金平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金平区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凤西路三期道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2026年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202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年度共部署安排省重点项目2228个,项目数量多,投资大,涵盖基础设施、产业工程和民生保障等领域。金平区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凤西路三期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成功入选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被纳入基础设施工程中城市建设工程城市道路项目序列,成为优化城市功能布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金平区产业园区配套市政道路的重要力量。
汕头市正全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其中的关键一环。金凤西路三期道路建设工程作为金平区电商快递产业园区的重要基础设施项目,是根据汕头市路网规划基本走向提出的,服务于金平区乃至全市的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86亿元,道路总长约4.85公里,其中部分未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该工程东起学林路、西止于八达里巷,是汕潮揭一带的重要交通枢纽和汕头市西部重要对外道路。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组织编制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
二、符合性说明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符合国家和省政策方针的重大举措。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不属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中的城市道路。
三、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面积共0.3607公顷,均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共涉及4个地块,编号为WLS01、WLS02、WLS03、WLS04。落实地块位于鮀莲街道莲光社区和赖厝社区,现状均为农用地与非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共0.3607公顷,涉及4个地块)。落实地块均不涉及压占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高标准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均不涉及压占汕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四、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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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述方案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方案公示期间,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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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使用前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使用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金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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