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钟山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2-25
发布于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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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钟山区2025年度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钟府呈〔2026〕2号)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钟山区双戛街道中箐村、月照街道大坝村的集体农用地12.8017公顷(耕地6.8967公顷、林地3.4513公顷、其他农用地2.45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801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8017公顷。

二、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区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区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五、你区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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