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水城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工业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09-16
发布于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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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水城经济开发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工业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5〕1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水城经济开发区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水城区尖山街道尖山社区的集体农用地1.2467公顷(耕地0.9587公顷、林地0.0957公顷、其它农用地0.19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1266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3733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467公顷。

二、你市要督促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市要督促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有关单位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五、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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