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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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由我委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广告审批事项,现将办理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材料:中医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样件表、审查证明表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样表见附件)。

二、报送形式:准备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名称与医疗机构名称不一致的,同时加盖营业执照公章和医疗机构公章)。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邮箱:zyk33551253@163.com。样件内容为影视或广播的,提供完整视频或音频材料。

三、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秦都区咸通北路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33551702

附件:中医医疗广告审查样表.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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