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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 3月 16日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 3月 16 日-2025年 3月 20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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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屏山县新市镇东风社区村二组 |
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用地面积4461㎡,利用页岩、煤矸石为原料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拟购置搅拌机一台、粉碎机一套、制砖机一套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9800万块标砖产能,新增年产6800万块标砖的产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括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装修废气:选用环保型涂料和装修材料,同时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大气污染。 (二)废水: 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混凝土养护、道路洒水、绿化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及车辆管理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减小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废金属、废木料等可回收利用的分类回收存放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可回收的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并遮盖处理。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统一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地植被恢复,及时绿化,设置临时雨水排水沟,施工设置围挡,表土临时覆盖措施等。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1.车辆运输扬尘:水泥硬化运输路面并定期清扫,在厂区门口与卸料处设置雾炮机降尘。 2.原料堆场粉尘:设置密闭原料库,原料仓、卸料处设置喷淋设施,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上料粉尘:封闭车间,安装高压喷水雾装置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4.原料破碎、筛分粉尘:新建生产车间封闭处理,在破碎与筛分设备上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隧道窑废气:经“低氮燃烧+密闭负压收集+多级双碱法脱硫+湿法喷淋”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脱硫塔配备自动加药和测pH值装置,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6.产品装卸粉尘:装卸产尘点设置定点喷淋降尘装置,经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7.窑车清理粉尘:设置定点喷淋降尘装置,经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已建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 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优化平面布局,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1.废砖:返回至破碎工序,回用于制砖。 2.收尘灰: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制砖。 3.脱硫渣:收集后按比例与原料混合,回用于制砖。 4.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抹布: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对其进行整改,经危废贮存点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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