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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1 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业办公楼3楼
邮 编:64535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屏山县中都镇打涧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 |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己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137.03万元,环保投资16.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5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治理河段长0.4km;拟建左、右岸堤防总长785.72m,其中左岸堤防轴线总长394.10m,右岸堤防轴线总长391.62m,新建穿堤涵管2座,新建桥梁1座,改建桥涵1座。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施工扬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括施工现场围挡、工地裸土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及材料堆场硬化、工地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合理布置行驶路线,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加强车辆维修保养,加强燃油设备管理。 (二)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基坑排水:基坑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设备冲洗等。 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 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 土石方:设置临时堆料场,大块漂石、块石用于堤防堤脚压脚防冲,砂卵石用于堤身、围堰及堤后回填,细粒料用于场地平整、便道基层。 废弃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分类回收后交废品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定时清运到屏山县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 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保持作业地段清洁,实施雨污分流,加强管理,严控施工占地面积,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 (六)生态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包含重点鸟类保护措施、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水生生物保护措施、临时工程保护措施、景观保护措施和河流水质保护措施,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期、加强宣传教育、避让重点保护物种、加强固废管理、完善遮盖、挡墙、排水沟等水保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方式减小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屏山县中都镇打涧沟山洪沟治理工程,属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项目营运期无废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沿堤绿化带的建设还能美化周围环境,改善当地景观,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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