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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再生塑料颗粒、金属照明灯具异址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再生塑料颗粒、金属照明灯具异址新建项目(一期)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古三村沙头工业大道20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厂房1位于东经113°10'16.962′′,北纬22°38′38.991′′;厂房2位于东经113°10'19.173′′,北纬22°38'38.576′′;厂房3位于东经113°10'21.037′′,北纬22°38′38.895′′;厂房4位于东经113°10′17.705′′,北纬22°38'37.553′′;厂房5位于东经113°10′19.839′′,北纬22°38′37.137′′;厂房6位于东经113°10'17.280′′,北纬22°38′35.795′′;厂房7位于东经113°10'21.150′′,北纬22°38′35.537′′。总占地面积93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38平方米。项目设计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0万元;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金属照明灯具、再生塑料颗粒、泡沫塑料生产。项目设计年产金属照明灯具100万件、再生塑料颗粒900吨(废旧塑料颗粒150吨、珍珠棉再生颗粒300吨、泡沫再生颗粒450吨)、泡沫塑料50吨;项目一期实际年产金属照明灯具10万件、再生塑料颗粒300吨(废旧塑料颗粒50吨、珍珠棉再生颗粒50吨、泡沫再生颗粒200吨)。
项目(一期)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中山市古镇镇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喷粉废气
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喷粉产生粉尘拟通过喷粉房密闭负压收集,经滤 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固化、燃烧废气
固化、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臭气浓度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 表征。固化设备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挤出废气
挤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苯乙烯、丙烯腈、氨、甲苯、乙苯、臭气浓度,挤出废气集气罩+垂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4)破碎废气
破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破碎废气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厂房选用隔音效果较好的墙体,对噪声的阻隔能起到一定作用;本项目均选低噪声型生产设备,靠近敏感点一侧不设高噪设备;项目十分重视厂区内环境管理,以消除人为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挤出废渣和滤网、一般原料包装物、废滤芯等,统一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除油剂/陶化剂等化学品原辅材料废包装物、除油废液、陶化废液等,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点,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古三村沙头工业大道20号
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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