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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台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维物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电瓶车充电桩建设(一期)
1.招标条件
天台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维物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电瓶车充电桩建设(一期)已由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以天发改投〔2025〕1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由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政府100%,项目业主为 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为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委托代理机构为 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期项目使用用户为天台县各电动自行车业主,以住宅小区为主。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建设涉及天台县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涉及12个小区及1个公共区域,共60个点位,1480个充电口;其中新建点位为46个,改建点位为14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的建设以及后端应用系统的建设。
1.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主要为天台县各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以及将小区原有电动自行车旧充电站或者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进行改建,符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建设类型包括:
(一)建设类型一
新建点位:包括单面雨棚与双面雨棚的建设,根据点位的面积新建不同数量的充电口、消防设备设施等。对于改建点位,拆除原有的充电设备、旧雨棚
改建类型:包括单面雨棚与双面雨棚的建设,拆除原有的充电设备,新建不同数量的充电口、智能摄像机等。
(二)建设类型二
建设立柱式充电桩,新建不同数量的充电口、智能摄像机等。
2.后端应用系统:包括运营管理模块及小程序、用户APP与小程序,具体如下:
(一)运营管理模块
该模块是运营PC端全功能管理后台,涵盖站点、设备、分润、订单、统计等七大核心模块,支持多站点规模化运营。可实现站点与充电桩的创建/编辑、设备状态监控、故障告警处理、分润配置、订单与营收数据统计分析,还具备工单管理和远程/自动巡检功能,满足精细化运营与合规管理需求。
(二)运营小程序
该模块是Web端的移动轻量化管理工具,功能分为首页、站点、运维、我的四大模块。支持运营人员随时随地查看营收数据、站点与充电桩状态,移动端新建/编辑站点、添加充电桩、配置收费与分润规则,同时可处理设备报警与隐患,管理分润方、子运营商及套餐,适配移动场景下的高效运维。
(三)充电桩app/小程序
面向终端用户的便捷充电工具,核心功能包括定位查找附近充电桩、扫码或输入序列号启动充电、查看收费标准并支付,支持充电订单查询(累计充电量、时长、次数等信息),同时嵌入和合天台APP,全程操作简单,满足用户“找桩-充电-查单”的核心需求。
建设地点:天台县。
2.2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天台县智慧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维物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电瓶车充电桩建设(一期)的全部工程。建设地点:天台县域内。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本次招标控制价497.0416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报告书为准)。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80个日历天(含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 ”状态);和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类)证书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的地(市)级及以上)的通信运营商或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各一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类)证书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的地(市)级及以上)的通信运营商或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9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0上述3.4-3.9条投标人可不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s://ztb.zjtt.gov.cn/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tt.gov.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15 时 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tt.gov.cn/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以纸质形式递交工程保函。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台县传媒中心(天台县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环城东路41号 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安平路二巷5号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ttwxm@qq.com 邮 箱: zjzbc20251128@163.com
行业主管部门: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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