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以下简称:“市公卫中心”)对血液透析机通信端口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包1 | 血液透析机通信端口 | 13 | 套 | 8.19 | 0 | 1 |
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报名资料及采购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自行在官网上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采购办(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15号楼2单元3-1采购办)。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17:00(工作日期间,每天8:30-17:00均可提交,节假日和周末不接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