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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合作渠道,提升效率与质量,现面相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建立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为光电所后续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提供服务资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需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或拥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三)执业范围包含无形资产评估,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经验;
(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五)为便于沟通,原则上机构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成都地区。
二、申报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入库信息表》盖章扫描件;
(二)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三)相关资质证明盖章扫描件。
三、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申报机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申报材料邮件发送至huchen@ioe.ac.cn。
联系人:胡老师,85100055。
四、入库程序
(一)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汇总上报:汇总申报机构信息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示:通过光电所官网对拟入库评估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正式入库: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备选库并通知申报机构。
五、备选库使用与管理
(一)入库有效期:自入库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备选库实行动态管理,期间会根据服务履约、沟通响应、信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整。
(三)具体评估项目将从备选库中通过询价等方式选取服务机构。
(四)入库不构成任何服务承诺,具体合作以正式合同为准。
六、其他说明
(一)申报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入库资格。
(二)本公告解释权归光电所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积极参与!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入库信息表》
技术经济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资产评估机构入库信息表
| 评估机构名称 |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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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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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证书编号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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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具备执业资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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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部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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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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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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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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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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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地区分支机构情况 |
分支机构名称 |
所在地(省市) |
注册评估师人数 |
| 资质资格 |
批准部门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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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部门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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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部门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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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主要业绩及知识产权评估案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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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在执业过程中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罚或奖励(包括因分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受到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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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初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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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机构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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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机构保证申报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我机构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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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名:资产评估机构(盖章、骑缝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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