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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档案全过程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招标实施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 YZN0-XJD-26-02365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档案全过程服务。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布尔津县城东北约 40km 处,距阿勒泰市直线距离约 60km,工程 装机容量 140 万 kW,工程是以服务于新能源外送为主要任务的纯抽水蓄能电站,承担电网调峰、填 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下 水库、输水发电、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上水库、下水库均为新建。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1470m, 死水位 1450m,调节库容 748 万 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878m,死水位 841m,调节库容 727 万 m3。项目已于 2023 年 7 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 2031 年 12 月 31 日 4 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是对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建设项目开展档案全过程服务和委托人项目建设管理的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委托人档案管理实际需求,提供现场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以及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等工作。及时纠正与解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过程管控能力和档案案卷质量,确保顺利一次通过档案专项验收、机组达标投产及创优活动有关档案检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布尔津县城东北约 40km 处,距阿勒泰市直线距离约 60km。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7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 至 2024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若事业单位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10 年内(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的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利、水电档案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注: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排查,限制其投标权限)。
(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副研究馆员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 1 项抽水蓄能电站或水利、水电档案技术咨询或档案管理项目(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职称、合同协议书、发包人证明等可证明其为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30日 14 时 00 分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