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项目可研阶段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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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5 项目可研阶段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求单位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 项目编号:QT026JFR421C11506BD/CNSC-XJD-26-01738

2.2 项目名称:2415 项目可研阶段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研究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厂用水系统采用带冷却塔的淡水二次循环冷却方式,补水水源来自淡水厂,二次循环冷却水未经处理,可能会发生微生物繁殖、水垢沉积在冷却水管道和板式换热器、管道腐蚀等现象,影响厂用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避免厂用水系统发生上述问题,保证相关系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非常有必要开展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研究工作。

2.4 招标范围:(1)结合厂用水系统的运行参数、相关规范标准技术要求,开展相关静态、动态模拟试验研究,重点解决不同浓缩倍数、流速、温度运行工况下,厂用水系统冷却水的结垢、微生物繁殖等问题。

(2)冷却水处理相关系统设计与优化、与系统运行管理有关的水质监测、加药管理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关键技术研究。

(3)结合试验结果,对不同技术方案的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制定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方案。

具体以《2415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厂用水系统冷却水处理技术研究任务书》文件编号 2415-J00RSK50,版次 A 为准。

2.5 项目地点:2415 项目所在地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完成且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合同签订生效后1 个月内,提交两纲送审稿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之后T10 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改后的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 T E2)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提交中期成果报告送审稿进行专家评审,评(2)孙爱

3)合同签订生效后13 个月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送审稿进行专家评审,评审会之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且修改后的全部最终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 3 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含)的项目提供2022 年-2024 年或 2023 年-2025 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后(不含)的项目提供 2023 年-2025 年。

(3)业绩要求:具备2021 年1 月-至今(以合同正式签订时间为准),淡水二次循环冷却水处理的类似项目业绩,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页、签字页、合同工作内容及范围的相关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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