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建镀锌镍铬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区36#厂房1F |
重庆雅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工业园区东区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通过租赁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36#厂房1层部分车间实施,面积约330平方米。拟建项目主要建设1条自动挂镀锌镍铬生产线,配套建设相应公用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拟建项目自动挂镀锌镍铬生产线主要电镀产品为铁质板凳骨架,镀覆工件面积为4万平方米/年,主要工序包括电解除油、酸性镀锌、镀镍、镀铬等。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人,工作制度为2班制,一班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 项目涉及未批先建,目前自动挂镀锌镍铬生产线已建,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了《关于重庆雅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自动挂镀锌镍铬生产线项目处理意见》,对拟建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生产线废气经“高截面单侧槽边排风罩+顶部抽风”收集。生产线含铬酸雾废气单独收集经网格回收后经废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生产线含碱雾、氯化氢、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拟建项目废气处理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拟建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环评预测,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不超标,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环评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部分超出园区边界,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情况说明,加工区设置的200米环境防护距离超出园区范围,后续开发将严格管控用地类型,不规划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敏感功能地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生产线水洗均采用二级逆流漂洗。拟建项目制纯水仅采用自来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冷却塔排水及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锌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等,合计约7.997立方米/天。拟建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各类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分别进入潼南工业园区东区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站对应的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加工区废水处理站按照前处理废水、含磷废水、锌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电镀厂房生活污水等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废水处理能力约371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拟建项目处理需要,外排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和五类重点重金属排放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02-2017),其余污染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排入滑滩子河。加工区应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铬、六价铬的自动监测,含镍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镍的自动监测,废水总排放口增加对总铬、六价铬和总镍的自动监测。加工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依托加工区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风机、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源强约75~9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废槽液、槽渣、废滤芯、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沾染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未沾染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以及制纯水产生的废活性炭、RO膜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设置1处2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1处5平方米的危废贮存点。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电镀生产线设置分区托盘;生产线过滤机、废气处理塔设置接水盘;液体化学品贮存间设置围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依托加工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120吨/年、0.014吨/年、0.140千克/年、0.035千克/年。 |
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50*开通会员可解锁*-834016)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 2 |
重庆强靓电镀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 |
重庆市潼南区巨科电镀园区37#厂房1F |
重庆强靓电镀有限公司 |
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租赁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37#厂房1层部分车间实施,面积约800平方米。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1#线)、1条自动滚镀锌生产线(2#线)、1条自动滚镀镍生产线(3#线),配套建设相应管网、化学品储存间、产品及原料存放区、危废贮存库、纯水制备系统、办公室等公辅工程。1#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主要电镀产品为摩托车货架、减震杆,镀覆工件面积为4万平方米/年(其中装饰铬3.2万平方米/年,硬铬0.8万平方米/年),主要工序包括化学除油、酸电解、盐酸洗、超声波除油、阴极电解、阳极电解、酸电解、酸活化、镀冲击镍、镀半光镍、镀全光镍、镍封、铬酸活化、镀装饰铬/镀硬铬、还原、封闭等。2#自动滚镀锌生产线主要电镀产品为水管接头,镀覆工件面积为1.5万平方米/年,主要工序包括化学除油、电解除油、酸洗、碱性镀锌、三价兰白钝化/六价彩色钝化、烫干等。3#自动滚镀镍生产线主要电镀产品为药瓶,镀覆工件面积为2.0万平方米/年,主要工序包括化学除油、阴极电解、阳极电解、活化、镀半光镍、镀全光镍、漂白、钝化、封闭等。 拟建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3%。拟建项目劳动定员30人,工作制度为1班制,一班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 项目涉及未批先建,目前1#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已建成,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建设单位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潼环罚〔2025〕12号),建设单位已缴纳罚款。 |
(1)大气环境:拟建项目对1#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2#自动滚镀锌生产线、3#自动滚镀镍生产线采取围闭措施,生产线废气经“顶部抽风+双侧槽边抽风”收集。1#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含铬酸雾废气单独收集经网格回收后经废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1#自动挂镀镍铬复合生产线、2#自动滚镀锌生产线、3#自动滚镀镍生产线含碱雾、氯化氢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拟建项目废气处理塔设置专用电表和自动加药装置。拟建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铬酸雾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环评预测,拟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不超标,拟建项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环评综合考虑,拟建项目厂房外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部分超出园区边界,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情况说明,加工区设置的200米环境防护距离超出园区范围,后续开发将严格管控用地类型,不规划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大气环境敏感功能地块。 (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各生产线水洗均采用多级逆流漂洗(至少两级)。拟建项目制纯水仅采用自来水,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冷却塔排水及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锌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等,合计约21.386立方米/天。拟建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各类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分别进入潼南工业园区东区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站对应的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加工区废水处理站按照前处理废水、含磷废水、锌铜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电镀厂房生活污水等废水进行分类处理,废水处理能力约3710立方米/天,剩余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拟建项目处理需要,外排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和五类重点重金属排放满足《重庆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02-2017),其余污染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要求排入滑滩子河。加工区应在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铬、六价铬的自动监测,含镍处理系统出口设置总镍的自动监测,废水总排放口增加对总铬、六价铬和总镍的自动监测。加工区雨水排口有流动水排放时,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按日自行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拟建项目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生产废水采用明管输送。厂房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并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等要求采取防腐措施。依托加工区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拟建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4)土壤:拟建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地面漫流等。通过采取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可视化、防腐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风机、水泵、冷却塔、空压机等,源强约75~90dB(A)。拟建项目夜间不生产,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废槽液、槽渣、废滤芯、沾染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车间废拖把及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合格产品、未沾染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以及制纯水产生的废活性炭、RO膜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拟建项目设置1处5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1处1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拟建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Ⅱ级。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电镀生产线设置分区托盘;生产线过滤机、废气处理塔设置接水盘;液体化学品贮存间设置围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依托加工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铬、六价铬排放总量分别为0.321吨/年、0.036吨/年、0.460千克/年、0.115千克/年。 |
重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10-50*开通会员可解锁*-344444)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