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渝(市)环准〔2025〕59号
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20万吨化学浆(备产化机浆)适应性改 造产能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506-50*开通会员可解锁*-945306)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 环科 源 博 达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500105MA5U5P5431)编制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 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牛皮箱板纸 造纸迁建及原料替代技术改造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环评批复(渝 (市)环准〔2021〕036号),在重庆市永川高新区港桥组团笋 桥片区新厂区建设1条30万吨/年化机浆生产线和1条30万吨/ 年牛皮箱板纸生产线。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食品级包装用纸改建项目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环评批复(渝(市) 环准〔2024〕20 号),将新厂区 30万吨/年化机浆生产线改建为 20万吨/年化学浆生产线(全部为漂白浆),将建设1条30万吨/ 年牛皮箱板纸生产线调整为建设3条10万吨/年食品级包装用纸 生产线。目前20万吨/年化学浆生产线已建成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3条10万吨/年食品级包装用纸生产线暂 未建设。
拟建项目对新厂区20万吨/年化学浆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 造,将化学浆产能提升至25万吨/年化学浆(20万吨/年漂白浆 +5万吨/年本色浆),同时兼具 37.5万吨/年本色化机浆生产能力, 化学浆和化机浆不同时生产。新厂区化学品罐区新建1个有效容 积 50 立方米二氧化碳储罐,三氧化碳在制浆车间洗涤筛选工段 生产化机浆时使用,其他公用、辅助、储运、环保设施均依托现 有。作为"以新带老"措施,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 永川高新区港桥组团沿江片区的老厂区新增1套2000立方米/天 中水回用系统,新厂区碱回收炉炉内PSCR 脱硝改为 SNCR 脱硝, 化学品罐区增设雨污切换阀。新建中水回用系统采用"混凝沉淀 +多介质过滤+超滤+RO"工艺,产生的浓水经过"芬顿氧化+精 密过滤"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放。由于白泥压滤后含水率能够满 足下游企业综合利用要求,项目实施后新厂区碱回收车间苛化工 段不再建设原环评批复建设的白泥烘干设备。生产线适应性改造 内容主要包括:(1)制浆车间蒸煮工股改造预浸塔和蒸煮器、更 换喷放锅浆泵,蒸煮能力由1260吨/天增加至1500吨/天;洗涤 筛选工段更换除节机和压力筛筛框,进浆浓度由2%提高 3.5%; 氧脱木素工段更换 3#和 4#洗浆机、氧脱中浓泵电机,氧脱反应 浓度由10%提高到12%。(2)碱回收车间蒸发工段更换IV、VI、
2 -
VII 效蒸发器、板式冷凝器和汽提塔;燃烧工段通过外扩碱炉炉膛、 加大水冷壁和水冷壁集箱截面、改造锅炉管束、环形风道和风嘴, 黑液固形物(绝干)处理能力由 900吨/天提高到 1080吨/天;苛 化工段改建苛化器、绿液澄清器、绿泥洗涤器、白液澄清器和白 泥洗涤器,白液处理能力由2400立方米/天提高到2600立方米/ 天。( 3 ) 新建 MVR 车间,化机浆黑液经 MVR 浓缩后去碱回收 车间。
项目总投资 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80万元,占总投资 的 2.8%。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 生和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实施后,制浆车间、碱回收车间产生的高浓臭气作 碱回收炉一次风,制浆车间、碱回收车间产生的低浓臭气和新建 MVR 车间产生的低浓臭气作碱回收炉二次风,碱回收炉烟气经
"SNCR 炉内脱硝+二列四电场静电除尘+SCR 炉外脱硝+白液喷 淋脱硫"处理,烟尘、二氧化硫应满足火电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 要求(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烟尘≤10毫克/立方米),氮 氧化物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应满足
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 120米高排气筒排 放。碱回收炉安装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系统, SNCR-SCR 联合脱硝逃逸氨浓度应控制在《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 技术指南》(HJ2301-2017)规定的 3.8 毫克/立方米以下。碱回收 炉停运时,低浓臭气和高浓臭气经备用焚烧炉(以天然气为燃料) 焚烧处理,焚烧烟气进入碱回收炉烟气白液喷淋脱硫塔处理,颗 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50/418-2016),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应满足《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碱回收炉排气筒排放。
备料车间摇摆筛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颗粒物应满 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经 19 米高 排气筒排放。碱回收车间苛化工段石灰破碎设备应设置在密闭房 间内,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50/418-2016)后经 24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氯漂 白塔(D0、D1 漂白塔)废气及其后的洗浆机滤液槽废气经碱液 喷淋处理,氯和氯化氢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50/418-2016)后经 2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氯制备废 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氯和氯化氢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后经 2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醇 储罐废气经"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5米高排气筒排 放。新厂区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预酸化池等构筑物加盖密闭负压
收集的臭气和管道收集的IC反应器臭气,经"碱洗+酸洗+水洗" 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
拟建项目实施后,仍维持现有环境防护距离,即以污水处理 站外200米和东、南、西厂界外200米的包络线。环境防护距离 未超出园区规划边界,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现有和规划的居 民、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目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实施后,新建MVR车间产生的清污冷凝水经过换 热后进入制浆车间回用,重污冷凝水进入碱回收车间蒸发工段回 用,均不外排;新厂区备料车间竹片清洗废水、漂白车间漂白废 水、碱回收车间污冷凝水、碱回收炉软水制备废水及配套抽凝汽 轮发电机组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废气处理废水、车 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最大产生量约14263 立方米/ 天,与现有项目相比增加1361立方米/天,老厂区新增 2000立 方米/天中水回用系统反渗透产水率按70%计,拟建项目实施后 可减排废水39立方米/天。新厂区废水经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 "斜网+混凝沉淀+预酸化+IC 反应器+A/O"工艺处理后,管道 输送至老厂区废水处理系统,老厂区废水排放应执行《制浆造纸 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 3 制浆和造纸联合 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新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现有废水收集池、污 水处理站、辅料贮存区、事故池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要求,防渗 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 1.0×107厘米/秒的黏 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车间、竹浆板仓库、成品 仓库、外购回收浆板仓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等区域应满 足一般防渗要求,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 为 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新建生产废水和液体 物料输送应采用明管和专管,依托现有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 下水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拟建项目通过采取废气治理、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采用 明管和专管、分区防渗、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等措施措施以减少 对土壤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 -
拟建项目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 施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拟建项目实施后,新厂区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送老厂区热电 锅炉掺烧,泥渣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绿泥、石灰渣
外送综合利用或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其它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外送综合利用。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废气处理产生的 废活性、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的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拟建项目依托新厂区已建成130平方米竹屑仓库、120平方 米浆渣仓库(除节废渣、筛选废渣)、200平方米绿泥仓库、150 平方米石灰渣仓库、600平方米白泥仓库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 库和200平方米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及200平方米危险废 物贮存库贮存相应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 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 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建议危险废物处置单 位优先采用综合利用方式处置危险废物,减少填埋量。依法签订 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 全规范要求,化学品罐区应增设雨污切换阀。现有碱回收车间蒸 发工段、苛化工段、化学品库、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有收集沟和 收集坑;化学品罐区设置有围堰,围堰内设置有收集坑;现有污 水处理站附近设有 4400立方米和 5500立方米两个事故池,厂区
南侧雨水排放口附近设有14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 池),事故池间设置有连通管道,雨水排放口设置有雨污切换装 置。大陆溪河入长江口前设置有事故应急闸坝。修订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七)严格执行排污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在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前建成,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 1363.560 吨/年、127.868 吨/年,分别减少 0.791 吨/年、0.066 吨/ 年。若拟建项目在重庆理文制浆有限公司绿色制浆及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后建成,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 1362.567 吨/年、127.786 吨/年,分别减少 0.593 吨/年、0.049 吨/年。
拟建项目实施后,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废气污染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 632.876 吨/年、1053.704 吨/年, 分别减少 0.453 吨/年、0.387 吨/年。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有关规定向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 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8 -
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准书内容依据你公司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推荐方案预测的环境状态和相应条件作出,若项目实施或运 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 你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新要求或发生明显影响环境质 量的新情况,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 理要求。
六、项目按规定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永 川区生态环境局的环保日常监管。
抄送: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工程
评估中心,永川区生态环境局,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