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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5〕55 号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铜锣峡集注站—外环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
程(项目编码:2306-50*开通会员可解锁*-25602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重庆后科环保有限
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5U6UF380)编制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由管道工程、站场和
阀室组成,输气管线全长约 12.5 千米,起于铜锣峡集注站,止
于外环龙兴阀室,途经渝北区古路镇,两江新区石船镇、龙兴镇,
其中渝北区管线长度 0.25 千米,两江新区管线长度 12.25 千米,
管道设计压力 6.3 兆帕,采用直径 D426×8 毫米埋弧焊钢管。项
目输气规模为 250 万立方米/天,输送介质主要为净化天然气,
正向输气 120 天/年,气源来自铜锣峡储气库,主要为石渡线、
渡旱线和卧旱线净化天然气(不含硫化氢),输送至外环龙兴阀
室;反向输气 214 天/年,气源来自重庆燃气已建重庆外环管网,
主要为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净化天然气,输送至铜锣峡集注
./tmp/1d537311-e9ad-44d2-bdd9-1c3aac115b72-html.html站,最终进入铜锣峡储气库,正输、反输天然气气质均满足《天
然气》(GB17820-2018)一类气质标准要求。项目在铜锣峡集注
站内预留区域建设工艺设备区,主要设施包括管道过滤器、超声
波计量计、电动/手动球阀,节流截止放空阀;在龙兴阀室内预
留区域建设工艺设备区,主要设施为电动球阀,龙兴阀室为无人
值守。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通信系统、
管道防腐系统、阴极保护系统、线路标志桩等。检修和事故放空、
检修废渣处置、反输增压系统依托铜锣峡集注站。项目施工期约
10 个月,不设施工营地、取弃土场、弃渣场等。运营期不新增
劳动定员。项目总投资 6944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17 万元,占
总投资 3.13%。
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
业带范围,邻近生态保护红线管段选择较窄处埋地穿越,并缩窄
作业带宽度至 8 米,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布设施工便道、
堆管场等临时工程;管道沟槽开挖尽量减少对林地的占用,减小
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范围;管道施工分层开挖、分层堆放、
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管道中心线两侧 5 米
范围内种植浅根系植被,5 米范围外根据原有植被分布情况采取
植被恢复补偿措施;明挖段管沟采取侧坡脚及设置临时拦挡、临
时堆土采用篷布遮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培训,林地施工段采取提前驱赶措施,高
./tmp/1d537311-e9ad-44d2-bdd9-1c3aac115b72-html.html噪声作业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尽量缩短在林区施工作业时
间。加强管道涉水施工环境管理,管道以围堰导流开挖方式穿越
沟渠,施工期选择枯水季,禁止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
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试压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
工场地洒水抑尘或周边绿化;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人员租
赁的民房等现有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区域定期洒水
降尘,细颗粒散装建材密闭存放,采用密闭式罐车运输;加强施
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技术成熟的焊接工艺及优质
环保焊条。运营期天然气在埋地输气管道内密闭输送,正常工况
下无生产性废气排放;事故及检修放空废气依托铜锣峡集注站现
有 70 米高放空火炬排放。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试
压废水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运营期输气管道埋地敷设且密闭输
送,采用外防腐层和强制电流阴极的联合保护方式。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
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施工作业,顶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隔声;施工运输
车辆途经学校、居民点等处采取限速、禁鸣措施。运营期管道埋
地敷设,噪声影响小;站场、阀室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
./tmp/1d537311-e9ad-44d2-bdd9-1c3aac115b72-html.html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交
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焊条等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
利用;顶管施工废泥浆优先在泥浆混合罐内循环使用,剩余废弃
泥浆在沉淀池内干化后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管道施工沉
淀池泥浆经沉淀干化后用于项目护坡施工。运营期检修废渣依托
铜锣峡集注站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废滤芯更换后
交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输气管道采取防腐和阴
极保护设计;运营期定期检修及管线巡检,依托上下游站场阀室
紧急截断阀,以及站场配备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定期检查
管道安全保护系统(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管道沿线
设置标识桩、警示牌等;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
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
门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建立事故检修天然气放空台账记录,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疏散演练。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
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投入运行前,应
依据有关规定向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
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tmp/1d537311-e9ad-44d2-bdd9-1c3aac115b72-html.html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满 5 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
平台,填报验收等相关信息。
四、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
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按规定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
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的环保日常监管,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
报告书送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9 月 26 日
./tmp/1d537311-e9ad-44d2-bdd9-1c3aac115b72-html.html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生态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渝北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