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游轮辅港至南天湖高...
发布时间: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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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渝(市)环准〔2026〕22 号

重庆丰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丰都游轮辅港至南天湖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

告书(项目代码:2206-50*开通会员可解锁*-885961)、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丰都游轮辅港至南天湖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项目)属新

建性质,起于丰都县西侧三合街道双庙村,设置青龙咀枢纽互通

与 G5021 石渝高速相接,途经丰都县包鸾镇、仙女湖镇和武隆

区双河镇,止于南天湖旅游度假区,设置南天湖互通与 S203 省

道相接。线路全长 39.775 千米(丰都段长度 39.12 千米,武隆段

长度 0.655 千米),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千米/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全线设桥梁 11654.25 米/25 座,

隧道 13891 米/8 座,立交 5 座,养护工区 1 处,匝道收费站 3 处,

管理分中心和监控分中心 1 处。设计近、中、远期分别为 2029

年、2035 年、2043 年。项目施工期 36 个月,设 10 处弃渣场、31

处施工生产生活区。项目总投资约 72.51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11254.6

万元。

项目属于《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中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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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

施、并做好沿线规划控制、确保隔声降噪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的前

提下,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

同 意 重 庆 港 力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开通会员可解锁*719127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总体结论和拟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占地类型以林地、耕地为主。评

价范围内未发现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不涉及鱼类“三场”

及洄游通道,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 种。

项目穿越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路段主要以隧道穿越

陆生野生动物栖息适宜度较高的林区,保护区内的路基和桥梁路

段主要沿着现有的道路走向布设。项目以桥梁、隧道、路基等形

式穿越重庆丰都峰顶寺森林公园、重庆丰都世坪森林公园。项目

主要以隧道形式下穿生态保护红线,以路基和桥梁形式与现状省

道 S203 并行穿越一般生态空间。

(二)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沥青烟尘、砂石加工粉尘、施工机具尾气等。运营期大气污染物

主要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收费站及养护工区食堂产生的餐饮

油烟。

(三)水环境影响。项目以路基、隧道、桥梁等形式穿越梨

子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和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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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区,其中隧道 1978m,桥梁 805m,路基 820m。项目不涉及地

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井等。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运营期污水

主要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辅助设施的生活污水。

(四)声环境影响。项目沿线分布保护目标 42 处,其中以

农村散居居民点为主,学校 1 处,规划居民点 1 处。施工期噪声

源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混凝土搅拌机、液压破

碎锤、振动筛分机等施工机械;运营期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五)固废环境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废油等;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收费站

生活垃圾。

(六)环境风险。施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施工区油

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环境破坏。运营期环境风险事故类

型主要为跨河桥面交通事故引发地表水环境污染事故。

三、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

施工人员宣传培训,禁止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禁止捕杀野生

动物;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设置临时拦挡、排水沟,表面

遮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爆破和高噪声作业避开晨昏及正

午等时段;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植物恢复优先选择乡

土植物物种。施工场地及弃渣场等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挡土

墙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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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临时工程,设置自然保护区

警示牌、禁鸣限速等标识,定期开展生态监测。

涉及法定保护区段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履行穿越、占用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强化减缓

和补偿措施,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

拌和站、砂石加工场密闭设置并配套除尘设施,场地定期洒水降

尘,建筑施工工地内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硬化处理;加强施工弃

土的运输管理,物料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

洗设施;施工过程散装原料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施工场

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施工车辆满足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路面养护和道路绿化,收费站等服务

设施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50/859-2018)后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

处理后作为农肥。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

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桥梁预制场混凝土养护废水、拌和站生

产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或冲洗。桥

梁施工段严禁机械油料和废油直接进入水体,油罐远离周边地表

水体布置。隧道施工应结合超前地质预报手段,采取初期支护、

二次衬砌、隧道涌水超前探水和封堵等措施;白庙、龙洞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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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华坪、大堡梁、樱桃湾、白果园、大堡 8 处隧道施工按照“清

污分流”原则,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

尘,隧道涌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冲沟,其中龙洞湾、世

坪、华坪隧道部分位于梨子坪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或准保护区内,应选择保护区外端口单向掘进施工。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等。定期检查保养施

工机械,防止发生漏油事故,废弃机械油料和废油应及时回收处

理。

运营期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基和桥梁设置加强型防

撞墩及高等级防撞护栏。沿线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分中心等

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

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要求后回用于绿化。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

和工艺,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地

设置围墙或围挡,高噪声设备设置密闭设备房并采取减振措施,

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应设置隔声

挡板或吸声屏障;拌和站、砂石加工场密闭设置;合理安排爆破

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

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

运营期在中期预测超标的 16 处保护目标位置设总长约 7251

米的直立式声屏障,其中 3 米高声屏障约 2626 米、2.5 米高声屏

障约 4625 米。

— 6 —

建设单位应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加强对项目沿线噪声敏感点

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居民意愿采取安装隔声窗、功能

置换或拆迁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噪声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

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结合线路两侧

噪声预测超标情况,合理划定建筑物与项目的噪声防护距离,规

划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

与项目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适宜的降噪措施。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隧道产生的废石

应尽量加工破碎后做建材综合利用,剩余弃土石方送弃渣场消纳

处置,弃渣场应设置挡渣墙及截排水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

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弃渣场选址不得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保

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营地产生的废机油等交由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运营期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穿越梨子坪水库集中

式保护区路段和穿越地表水体路段内禁止设置储油罐等危化品

贮存设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

场等;施工期机械定期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漏油,废弃机械油料及

废油妥善回收处理。编制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运营期穿越及伴行梨子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基和

桥梁路段采用加强型防撞栏设计,设置限速标识,K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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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3+785

路段设置径流收集系统,K5+810、K6+340、K9+800、

K10+700

位置分别设置 1 个有效容积 300 立方米的事故池,在

K9+100

位置设置 2 个有效容积 300 立方米的事故池,事故池内

排放管阀门采用远程控制,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编制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设单位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公开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

信息。

五、该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

作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工程所在地丰都县、

武隆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有关职责实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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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丰都县、武隆区

生态环境局,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市生态环境工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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