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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绍兴文理学院 |
越城区城南街道,东至城南大道、南至绍兴外山电力有限公司、西至空地、北至绍兴市越城区110KV变电站改造工程 |
4.9509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高等教育用地) |
划拨 |
≤1.0 |
绍兴文理学院扩建工程-二期工程3#地块(地块一) |
|
2 |
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越城区皋埠街道,东至吼山路,南至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河流改道工程南侧地块,西至农田,北至临江路 |
2.2848 |
陆地水域(河流水面) |
划拨 |
0 |
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河流改道工程北侧地块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绍兴日报》、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信息来源:越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