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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绿立新材料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薄膜的企业。企业决定投资50100万元,依法竞得滨海新区[2025]G7(JB-01CZ-05-11a)地块,该地块位于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规划支五路,北至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23373平方米,实施浙江绿立新材料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卷高效机采棉打包膜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⑴声环境评价范围:企业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⑵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企业厂房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无其他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
⑶地下水评价范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⑷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利用企业位于东至规划地块,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规划支五路,北至规划地块的新建厂房实施生产,周边主要是企业、道路和河道,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道路和屋面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造粒挤出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制膜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满足功能要求。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企业新建厂房实施,做好生产车间、固废间和危废间、原料仓库地面防渗防漏措施,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项目造粒挤出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制膜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排入城镇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且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制膜废气、涂布烘干废气、造粒挤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产生的制膜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涂布烘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造粒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时,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外排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
⑸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塑料薄膜、含涂层胶的废塑料薄膜、废次品、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干式过滤棉、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
废塑料薄膜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含涂层胶的废塑料薄膜、废次品、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废干式过滤棉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袋装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经采取上述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制膜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产生的制膜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涂布烘干废气 |
非甲烷总烃、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 |
产生的涂布烘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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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粒挤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产生的造粒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引风机引至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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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油烟废气 |
食堂油烟 |
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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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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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废水量 CODcr 氨氮 |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屋面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造粒挤出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制膜工艺中冷却塔降温工序产生的间接冷却水收集经冷却塔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清洁的自来水,不外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设采样孔和排污标志牌,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声环境(振动) |
设备 |
噪声 |
①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②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 ③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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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⑴废包装材料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⑵废塑料薄膜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⑶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涂层胶的废塑料薄膜、废次品、废干式过滤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收集: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废物特性、废物管理计划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该计划应包括收收集任务、收集目标及原则、危险废物特性评估、危险废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业范围和方法、收集设备与包装容器、安全生产与防护、工程防护与事故应急、进度安排与组织管理等内容。同时,危险废物收集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至少包括适用范围、操作程序和方法、专用设备和工具、转移和交换、应急防护等。收集和转运作业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内部转运:当危险废物进行内部转运作业应达到如下要求:1、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开办公区和活动区;2、采用专用的工具,并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当内部转运结束,应对转运线路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上。 贮存:1、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应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2、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应满足《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危险废物储存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暂存场地设有顶棚,场地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地面和围堰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或花岗岩材料。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3、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制度,危险废物进出库交接记录等;4、贮存设施应根据贮存的废物种类和特性设立标志。 处置: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处置方法,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前,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执行,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系单。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运输过程车厢严禁敞开,禁止车厢破损、密闭性能不好有可能导致撒漏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绕开居住区,尤其是密集居住区,减少车辆运行对居住区的影响。在具体运营中还应严格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条例》进行操作,并给运输车辆安装特殊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应及时登记入库,并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如实记录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等信息。 ⑶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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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⑴企业应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已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明沟内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⑵企业应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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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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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有限空间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更新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培训;定期维护应急物资和设施,确保应急物资和设施运营正常;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工作,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分析原因主要有停电、处理设施故障,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应马上进行维修,停止生产,对污水处理站经常巡视检查、定期保养、加强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公室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 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浙安委〔2024〕20 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日常运营阶段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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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本项目为高性能环保新材料生产,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中的 “塑料制品业 292”中的“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 2921”,为简化管理。 2.竣工验收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3.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要求 绍兴市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作业现场施工,作业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核实其编码登记信息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做好进出场情况、燃料和氮氧化物还原剂购买使用等台账管理记录。未经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作业现场施工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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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绿立新材料有限公司绿力棉高性能环保新材料制造基地(一期)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地块,南至规划支一路,西至规划支五路,北至规划地块实施生产,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绍市环发[2024]36号)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仍能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
联系电话:12369
建设单位:浙江绿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飞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个工作日)
(十)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在报送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示稿绿力.pdf
备案承诺书.pdf
发布单位:浙江绿立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辑:(章清则)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