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纺机装备产业化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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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纺机装备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拟投资约35007.7万元(4916.81万美元),新征用地28084平方米,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JB-049号路,南至规划JB-043号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开元东路用地(滨海新区[2025]G20科技城东侧2号地块)建设生产制造基地,总建筑面积76452平方米(拟新建1#厂房24150平方米,2#厂房19000平方米,3#厂房19000平方米,及宿舍、门卫、地下室等)。购置数控立式车床、数控滚齿机、专业数控打孔机、数控磨床、喷漆晾干房、空压机等设备,采用粗加工、钻孔、精加工、喷漆、淬火、组装、检验包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实施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纺机装备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0台/套智能纺织机械及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淬火废气、切削液挥发废气、涂装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食堂油烟等。淬火废气、切削液挥发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限值。涂装废气涂装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喷枪清洗)经“水帘+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4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的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4)净化后通过屋顶(DA004)排放,排风量约16000m3/h、排放浓度为低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综上,废气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三级标准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值)后纳管,最终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排环境标准执行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16275G001V)中DW002生活污水排放口载明要求(其中CODCr、氨氮、总磷、总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淬火渣、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含油金属屑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不外排,不造成二次污染,符合《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有关要求。

4、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正常生产时,项目厂界东、南、西侧外排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侧外排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 [3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至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2、废气

1#厂房涂装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涂装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2)排放;3#厂房涂装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TA004)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

①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做好厂界绿化工作,组织好区域交通,禁止车辆在厂区内鸣喇叭;

③车间设备合理布局,辅助设施(如风机等)可单独设置机房,或安装隔声罩与外部隔绝;

④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关门、窗作业;

⑤废气排放口布局远离居民,针对个别频率噪声特别大的,可以考虑使用谐振腔。

⑥加强工人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4、固废

项目实施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淬火渣、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含油金属屑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智能纺机装备产业化项目建设地位于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JB-049号路,南至规划JB-043号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开元东路用地(滨海新区[2025]G20科技城东侧2号地块),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能够符合区域相关规划,同时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此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规划JB-049号路,南至规划JB-043号路,西至规划地块,北至开元东路用地(滨海新区[2025]G20科技城东侧2号地块)

联系人:邵宏炜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备案承诺书.pdf

公示稿.pdf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轩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辑:(陈昭晔)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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