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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
|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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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2833554 邮箱: jthbxzfwk@1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相关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建年产汽车塑料零件500万件、其他家具塑料件500万件及其他日用塑料装饰品1000万件项目 |
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园区西路98号 |
常州九紫雅菲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常州新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000万元,租用常州儒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循环冷却水塔、机械手臂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汽车塑料零件500万件、其他家具塑料件500万件、其他日用品塑料装饰品1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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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常州金坛儒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酚类、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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