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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非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需求 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 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1 丁址
徐大堡核电厂 1、2 号机组工程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 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120°34′12″, 北纬40°20′01″~40°21′44″以及为满足核电厂整体完整性所必须延伸到 厂区外的工程地点,如输变电路线工程、进程道路、应急道路、供水(供热管线)、 监督监测系统等。
2.2 设备名称:非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设备数量:处理量1200m3/d,共计2个系列,单系列处理量为600m3/d。主要 包括系统内的设备、阀门、电气设备、仪控设备、仪表等。包含但不限于调节池、 预处理系统、生化单元(含 AOAO 系统及三级AO 系统)、消毒池、臭气处理系统、 加药系统及污泥脱水系统等配套的设备,设备类型包括潜水搅拌器、水泵、曝气风机、 引风机、污泥压滤机、加药泵、卸药泵、储罐、臭氧发生器、制氧机、冷水机、尾 气破坏器、各种阀门等,最终以规格书的要求为准。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最早一批)
交货地点: DDP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质保期:设备交付开始直至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后24个月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 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有效期内。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 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 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具体指:2023年 -2025年。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申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采购项目),按 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 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 4.3 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
5.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3.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3.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 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出る 编: 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主管:李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liwen01@cnsc-sh.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 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辽 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非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投标截止 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 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