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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超导强场紧凑型聚变实验装置项目标段1供配电工程 EPC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需求单位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 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QT026JZR908C11506BD/CNSC-XJD-26-04571
2.2 项目名称:高温超导强场紧凑型聚变实验装置项目标段 1 供配电工程 EPC 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况:高温超导强场紧凑型聚变实验装置项目标段1由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承担 EPC 总承包任务。本项目的建 设目标是新建超导磁体厂房、倒班宿舍及食堂、门卫、垃圾房,以及道路、停车 场及管理网等室外工程,用地面积 91.3 亩,新增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因设 计图纸及供电方案等需经过当地供电部门审查,为保证项目正式送电节点,因此 计划对供配电工程进行 EPC 采购。
2.4 招标范围:高温超导强场紧凑型聚变实验装置项目标段 1-10KV 供配电 工程 EPC 工程设计、设备采购与供货、施工、调试及相关服务,且达到相关规 范、标准要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0KV 供配电工程规划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施 工、调试试验、送电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完成,以具体施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设计成果及服务质量等级为合格,成果反弹筛起删象 规范标准、供电部门要求及甲方需求,通过施工图审查、供电部门审批与竣 收。
2.8 最高投标限价:12.000.00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以下两项必须同时具备):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电力行业乙级(行业资质)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三级及以上):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需提供注册 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需提供注册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 配电,需提供注册证书),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自 2021年 1 月1日起,担任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 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项(合同中明确,或企业任命文件)。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 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 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 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 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经理: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并具备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施工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担任1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明确, 或企业任命文件)不少于 2项。(注:项目经理与设计经理或施工经理可为同 一人)。
(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
(5)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 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 3年(2023-2025)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 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注:需提供投标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若 投标人为母公司的,应提供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仅提供合并报表的,投标将被 否决;若同时提供了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的,在认定财务指标时,以母公司的 报表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最多成员 2家(施工单位1家, 设计单位1家),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详见第六章-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报名及投标由牵 头人负责。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 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注册的,应于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 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 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 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ag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 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 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弟交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 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 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 00。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 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 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 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 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 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核发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制作援状处谢谢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 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数字证书或
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 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 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招标主管:张晓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angxm@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 能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400-021-0123或联系平台客服(详见平台首页)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