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 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 司,需求单位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 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2.1 厂址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 设备名称:供热用的除盐水生产系统设备,系统包采购,主要工艺系统包 括除盐水生产系统和除盐水分配系统。数量:18套,单套处理量为290m3/h (混合离子交换器设计出力计),最终以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为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期设计出 | | 采购数量(含备用)| |
|---|---|---|---|
| 供热用除盐水生产系统设备(混合 离子交换器设计出力) | 15*290m3/h | 18*290m3/h |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最早一批)
交货地点:_DDP项目现场
质保期:设备交付开始直至设备调试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后24个月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 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应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
质,并在有效期内。
注:如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要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有 效期内。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提供牵头人的)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 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 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 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 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近3 年具体指:2023年-2025年。
3.4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其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要满足3.3.1的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除与设计相关方面的资料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分工职责的成员提供并对 其进行评审外,其余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需由牵头人提供,并对牵头 人的相关信息进行评审。
3)需提供联合体成员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最高投标限价:9000万元人民币。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采购项目),按 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 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00。
5.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3.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5.3.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 的。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中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地
郎 编: 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我
招标主管: 李文
目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wen01@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 【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3/4
8. 其他说明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供热 用除盐水生产系统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 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购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 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 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