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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
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4Y00-XJD-26-02301
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其他说明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0 联系方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谈判采购文件
3 应答文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5 开启应答文件
6 评审
7 合同授予
8 异议
9 纪律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 评审标准
3 评审程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一、应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应答保证金(不适用)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首轮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商务评审资料
九、应答方案
十、其他资料(如有)
第七章 最终报价表
最终报价表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6-02301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为满足会务、商务、公务、接待用车需求,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网络租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计划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服务地点: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邀请函发布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评审以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若因事业单位性质或其他情况无法查询的,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章3.2条要求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为其承诺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
(8)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核铀业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因原黑名单或灰名单到期但资格恢复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供应商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硬件特征码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硬件特征码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07213
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标书费”。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9:00—*开通会员可解锁*19:00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售。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谈判采购;其他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潜在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完成采购文件付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后可下载采购文件。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因潜在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等,造成未能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签字盖章PDF版)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应答文件顺丰邮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1号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安璇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以及纸质应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收。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分别开启各应答供应商的文件。开启形式为:线上开启。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谈判活动。
开启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实施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单位为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成交供应商将与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需求单位)签订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合同责任主体为成交供应商及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采购需求单位)。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261号
联系人:安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ouchj@hsycn.cc
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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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3.2 |
成交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8?1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本采购项目的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3000元。 收款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07213 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未按本条要求支付,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其应答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补齐,如有剩余,剩余价款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实施单位/采购需求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30日内退还。 |
1.3.3 |
供应商承担的其他费用 |
/ |
1.4 |
保密 |
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所述格式签署《保密承诺函》 |
1.7.1 |
踏勘现场 |
?7?1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1.8 |
谈判采购预备会 |
?7?1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7?1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7?1不允许 □允许: 可以偏差的范围: 可以偏差的项数: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资料名称:/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形式 |
截止时间: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3 日 |
形式: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附件应包含问题的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上传的形式提出 |
||
2.2.2 |
谈判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 |
发出时间: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发出。补充文件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将在应答截止时间前3日前发出 |
形式: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发出 |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时间: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澄清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 |
形式: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附件上传的形式回函确认,若未回函,供应商也将被视为收到该补充文件。 |
||
3.1.1(10) |
构成应答文件的其他材料 |
资料名称:/ |
3.2.2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7?1有: 总价最高限价:在当日平台下订单时实时公布的租车价的基础上提供折扣,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分项最高限价: / 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均作否决处理。 其他要求: |
3.2.3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7?1其他:固定折扣率 |
3.3.1 |
应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4.1 |
应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7?1不要求递交保证金 ?8?5要求递交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公对公)或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覆盖应答文件有效期)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收款单位: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007213 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汇款凭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须从潜在供应商开立的公司账户转出。 如提交银行保函,应答文件相关部分应附保函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他补充:/ |
3.4.3(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3.1(2)。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7?1不适用 □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以及审计报告正文(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但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年度至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扫描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但应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年度至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7?1不适用 ?8?5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日。 应附的业绩证明材料:(需:?8?5同时提供 /?8?1提供一项即可) ?8?1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 □订单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
3.5(5)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7?1不适用 □适用: 供应商应提供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
3.5(6)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8?1适用: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3.1(6)。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7?1适用: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3.1(7)。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8?1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承诺书(详见应答文件格式)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8?1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所述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7.7 |
应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应答文件一份。电子版及副本文件必须同正本文件保持一致性。 电子版应答文件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扫描PDF版);电子版应答文件(可编辑Word版和扫描PDF版)使用U盘载体,随同应答文件一起密封递交(如公告/邀请中有线下递交文件的要求)。 |
3.7.8 |
装订要求 |
□不需要 ?8?1需要: 胶装,厚度400页以上可分册。 (1)应答文件版面统一采用A4纸张大小。 (2)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印刷形式予以装订编制。应答文件页码须保持连续。 (3)应答文件中字体、图片印刷需坚持清晰明了,便于分辨、易于读取、辨识度高等原则。 (4)电子版应答文件每一分册的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册名称(如有)+供应商名称。 本条款不作为否决项。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应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
4.2.3 |
是否退还应答文件 |
?8?1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是否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
?8?1否,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邀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单独对其应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核查并开启应答文件,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密封性核查和开启结果。 □是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地点:腾讯会议,视频会议号:988-651-871 |
5.2 |
开启程序 |
开启顺序:按应答文件递交(签到表)或顺丰签收时间(签收时间一致以寄件时间为准)的正顺序开启应答文件。 |
6.3.1 |
谈判顺序 |
谈判轮次: ?8?1本项目共进行1轮谈判(注:一般不超过3轮)。 □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8?1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谈判顺序进行 |
6.4.1 |
修改和补充谈判采购文件 |
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谈判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 |
6.4.2 |
重新提交应答文件 |
补充应答文件与首次提交的应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的组成部分。补充应答文件内容与首次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应答文件内容为准。 除非应答供应商书面放弃参与谈判,对于逾期或未重新递交应答文件的将以其上一轮递交的应答文件为准,若该轮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
6.4.3 |
对补充应答文件的评审 |
补充应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补充应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
6.5 |
提交最终报价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除非应答供应商书面放弃参与谈判,对于逾期或未递交最终报价的将对其上一轮报价文件进行最终评审。 如逾期或未递交最终报价的应答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人,则可由采购实施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与该供应商进行最终书面确认,如再次逾期或未响应确认则直接视为其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
6.6 |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8?1不公开 □公开 |
6.7.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及数量 |
推荐 1-3 名候选成交供应商。 |
7.3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
公示内容一般包含: (1)所有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2)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3) 公示期限: 3日 公示媒介: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
7.4 |
发布成交公告 |
公告媒介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 |
7.6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8?1不要求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提交时间: 其他要求: |
8.1(1) |
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
采购文件开始发出后 3 日之内,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书面附件上传的形式提出 |
8.1(3) |
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以书面附件上传的形式提出。 |
10.1 |
采购文件优先解释顺序及原则 |
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有特别规定外,解释采购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①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 ② 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③ 供应商须知; ④ 评审办法; ⑤ 采购需求; ⑥ 合同条款及格式; ⑦ 应答文件格式。 |
10.2 |
对品牌型号的说明 |
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列明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应答过程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品牌或型号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
10.3 |
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的其他规定 |
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中核集团相关规定,完成中核集团或中核铀业合格供应商准入评价。若成交供应商因无社保缴纳人员、严重失信、军队失信、军队暂停等自身原因未能通过准入评价,采购实施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由此给采购需求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供应商须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所述格式签署《保密承诺函》。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谈判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中文与外文表述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应答文件的参考,采购单位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谈判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的,采购实施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分包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应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单位负责,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应答和偏差 应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应答,否则,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应答文件对非关键条款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应答文件超出可以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应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应答单位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暂停电子采购活动或转为线下操作,具体以采购实施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系统或网络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的; 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或操作出现错误的; 其他无法保证正常采购业务的意外情况 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本谈判采购文件包括:
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须知; 评审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需求; 应答文件格式。 最终报价表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应答阶段,根据本章第1.8款、第2.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有特别规定外,解释采购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 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须知; 评审办法; 采购需求; 合同条款及格式; 应答文件格式。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实施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采购实施单位对谈判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采购实施单位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实施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实施单位,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除非采购实施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的组成 应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应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4)应答保证金(适用于提交应答保证金的情况)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首轮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商务评审资料
(9)应答方案
(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有)。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应答文件、亲自参加应答活动的,应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应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应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应答保证金。 报价 供应商应按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在应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应答函中报价应为含税价,报价中已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可根据项目情况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采购实施单位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3.1.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无论以何种价格进行评审,采购单位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成交供应商签约。 采购实施单位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应答文件有效期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在应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应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相关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实施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应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应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应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应答失效,但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收回其应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应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应答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应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递交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应答保证金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实施单位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应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应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提交的应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实施单位可以不再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文件;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活动中发生违法失信行为等)。 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应答方案 应答文件应当对谈判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应答文件在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 本章1.10.2项规定了应答文件对非关键条款的可以偏差范围和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的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应答文件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应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应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视为供应商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在谈判采购活动中发现应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应答缺乏支持性文件,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未进行如实应答的,评审过程中,将对该供应商做出不利评价。 应答文件的编制 应答文件应按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应答函、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规定。 除联合体协议外,应答文件需要签字盖章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印章即可。 评审过程中对应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或加盖单位公章。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应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或盖单位公章。 应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或加盖公章。 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电子标以电子版文件为准,其他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应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应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如果使用投标业务专用章或其他章的,须提供与公章同等效力的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未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将予以拒收。 应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提交应答文件 应答供应商应在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应答文件。 应答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第5条。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予以拒收。 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实施单位或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撤回。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实施单位收到供应商撤回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应答文件。 供应商撤回应答文件的,采购实施单位应在30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应答保证金。 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应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启应答文件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和地点采购实施单位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应答文件。
开启程序主持人在中国核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启或按下列程序线下开启应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应答文件,公布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工作人员等在应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评审 谈判小组 采购实施单位将组建谈判小组,并由其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应答文件进行谈判、评审和比较。 谈判小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推选或由采购实施单位指定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并签署个人姓名,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应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应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应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 应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应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 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轮次。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重新提交应答文件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谈判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修改和补充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谈判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应答文件(即补充应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应答文件应对谈判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应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补充应答文件与首次提交的应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的组成部分。补充应答文件内容与首次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应答文件内容为准。 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应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应答文件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补充应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提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谈判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公开开启最终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谈判小组将在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实施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可以建议采购实施单位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合同授予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采购单位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应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实施单位选择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实施单位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采购实施单位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内容、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
发布成交公告采购实施单位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发布成交公告。
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实施单位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单位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实施单位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实施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应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还应当赔偿损失。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特殊情形处理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单位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实施单位可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
异议 提出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或认为采购活动有违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
(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方式提出;
(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开启会议现场提出,采购实施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未公示候选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成交公告发布或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的时间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供应商提出异议应递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处理采购实施单位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实施单位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纪律要求 对采购实施单位及采购单位纪律要求采购实施单位及采购单位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与应答或者与采购实施单位及采购单位串通参与应答,不得向采购实施单位及采购单位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分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1综合评分法 □投票法 |
|||
1 |
评审排序 |
供应商排序方法 |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
应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项的规定 |
||||
应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供应商(如有) |
提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第3.5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款规定 |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款规定 |
||
采购范围 |
符合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第2.1款规定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第2.2款规定 |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第2.3款规定 |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符合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第2.4款规定 |
||||
应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规定 |
||||
应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0.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如应答文件内容缺失导致实质性内容无法评审,谈判小组有权否决其应答 |
||||
分包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款规定 |
||||
响应和偏差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0.2项规定 |
||||
其他 |
不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5项规定的情形 |
||||
3.1 |
3.1.4(3) |
是否进行加价评审 |
□是 ?8?1否 |
||
3.1.2 |
增值税处理 |
本项目以评审后的含税价格为评审价格进行评审。 |
|||
3.2详细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综合评分法)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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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100分,权重10% 技术部分:100分,权重50% 报价得分:100分,权重40%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值=有效供应商应答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应答家数为5家及以上(含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应答报价,计算其余有效应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应答家数少于5家时,计算所有有效应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
上午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100分,权重10%) |
企业业绩 |
100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每承担过一项车辆租赁服务业绩得20分,最多得100分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00分,权重50%) |
服务方案 |
40 |
根据本项目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及安排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30(不含)-40(含)分;良好得15(不含)-30(含)分;一般得0(含)-15(含)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20 |
根据本项目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15(不含)-20(含)分;良好得7(不含)-15(含)分;一般得0(含)-7(含)分。 |
|||
服务保障能力 |
20 |
根据本项目服务保障能力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15(不含)-20(含)分;良好得7(不含)-15(含)分;一般得0(含)-7(含)分。 |
|||
应急保障措施 |
20 |
根据本项目应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比较,优秀得15(不含)-20(含)分;良好得7(不含)-15(含)分;一般得0(含)-7(含)分。 |
|||
2.2.4(3) |
报价评分标准 (100分,权重40%) |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Bi- A) / A×100% 其中Bi为各供应商的评审价,A为评审基准价。 |
||
评分标准 |
将各有效的供应商报价(评审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相等的得标准分100分,评审价每高于评审基准价的1%扣(1.5)分,最高扣(15)分,评审价每低于评审基准价的1%扣(1)分,最高扣(10)分;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计算得分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百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
3.2.3 |
供应商并列时,按评审程序3.2.3规定技术分也相等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8?1由谈判小组投票决定:少数服从多数 □由谈判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
3.2.3 |
对供应商进行不利评价的方法 |
□将其最终得分减少 分 □谈判小组成员在独立打分时,对该供应商减少至 分。 ?8?1其他方法: 无 |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基准价计算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程序 初步评审程序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应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应答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应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应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应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应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如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对该供应商进行加价评审,评审时应将其他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的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加价计入该供应商评审价格;如经加价修正后的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作否决应答处理。如果该供应商成交,合同价格应减去评审时计入的加价,但合同内容应包括缺漏项的内容。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应答文件(即应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特殊情形处理采用公开方式的,如应答供应商不足2 家,采购实施单位应在分析原因并调整优化采购文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开谈判应答供应商仍不足2 家,采购实施单位可以:
(一)分析原因并调整优化采购文件后,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采取邀请方式的,如应答供应商不足2 家,采购实施单位可在分析原因并调整优化采购文件(包括调整邀请对象范围)后,重新发出采购邀请书,也可选择改为公开谈判方式;如第二次邀请谈判的应答供应商仍不足2 家,采购实施单位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变更采购方式。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评分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谈判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即评分总分=∑(商务得分×商务部分权重+技术得分×技术部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部分权重)。评分总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汇总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谈判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即评分总分=∑(商务得分×商务部分权重+技术得分×技术部分权重+报价得分×报价部分权重)。评分总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排序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总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供应商在应答文件中未进行如实应答的,评审过程中,将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对该供应商做出不利评价。
评审结果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实施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顺序向采购实施单位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达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要求的,谈判小组可以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供应商排列的顺序作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实施单位推荐。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企业用车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 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1.1 服务内容
本协议下,乙方为甲方提供北京地区即时/预约用车、日租/半日租、接送机等出行服务。甲方可通过乙方指定用车APP或企业用车自助管理平台登录使用乙方的出行服务产品。
1.2 本协议下,乙方为甲方开通企业账户,账户名称为【】,同时为维护甲方此账户安全,甲方指定下述人员为企业账户后台管理人,甲方保证该管理人为履行本协议权利及义务,已获得甲方充分授权。如下述管理人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信息书面通知乙方客户经理或乙方联系人。如因甲方管理人变更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管理人姓名: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甲方上述管理人邮箱发出的信息视为经甲方许可后的书面确认信息。
1.3 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本协议项下用车服务累计结算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服务期限届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述总金额上限,二者以先到者为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2 费用支付与结算
2.1 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用车服务。甲方依据协议载明的预订信息发出的预订、付费及其它任何指令均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
2.2 结算方式:
甲方结算周期为一个自然月,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费用,甲方结算时享受 折扣率优惠(仅适用于基础用车费用)。
乙方于次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一自然月费用明细清单,甲方应在收到费用明细清单的当月完成明细确认、申请发票和结算付款,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发票抬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存在争议订单,可针对无争议的部分先行结算,争议部分待后续核实清楚后另行结算。
2.3 甲方向乙方支付月结服务费用的指定账户如下: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乙方收款账户信息为唯一支付途径,甲方知悉并同意不会向其他任何账户支付本协议项下的付款。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4 乙方出行服务计价方式以乙方指定用车APP实时公布的收费明细为准,甲方可随时通过该APP查询收费明细的最新信息。乙方调整计价标准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
2.5 如需更改或取消订单,甲方须按乙方规定在免责时间范围内更改或取消;违反前述规则取消订单的,甲方须支付订单取消费用,取消费用收取方式以乙方指定用车APP实时显示的费用为准,该费用纳入当月月结费用一并结算。
2.6 如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须按当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停止月结结算方式的相关服务直至解除本协议,甲方仍需结清全部未付费用及违约金。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支付的,甲方提前和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延迟支付。
2.7 过路、过桥、停车等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由甲方独自承担且不享受任何折扣,报价表需说明,该费用随当月基础用车费用一并月结。
3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确认其知悉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服务,均通过乙方的统一预订及结算平台,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
3.1.2甲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用车人员应依法遵守乘车人义务,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因甲方用车人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乙方车辆、驾驶员、第三人损害或其自身伤害的,由该行为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甲方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有权向该行为人追偿。
3.1.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乙方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服务,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为依照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具有提供企业用车服务的合法经营资质,应于本协议签署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2.2 服务条款或甲方对服务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2.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根据当期保险政策提供承运人(乘客)责任险,并依法负责事故的赔偿及后续处理。
3.2.4乙方应在甲方累计结算费用接近35万元总金额上限时,提前6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2.5 乙方应保障甲方用车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配备合规运营车辆及具备相应资质的驾驶员,按甲方订单要求提供用车服务。
4 数据信息安全
4.1 甲方确保向乙方共享/提供的个人信息合法合规,并已获得相关信息主体授权。双方确认并知悉,就其因本协议履行所提供给对方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等均须符合中国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2 甲、乙双方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尊重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利,甲、乙双方在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和处理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对合作期间获取的对方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5 不可抗力
5.1 任何一方因其无法预见或虽能预见但无法避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罢工、黑客攻击、电脑病毒、运营商服务中断、政府政策等各类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
5.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告知事件并采取合理措施消除影响并减少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或者推迟本协议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责任。
6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北京市通州区签署,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7 文本及效力
7.1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30日,双方就续签协议事宜进行协商。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皆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 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结清全部未付费用。
7.3 因本协议履行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专人递送、挂号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发送至对方,发给公司的,应发送至本协议文首联系地址,收件地址或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如因协议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或诉诸司法解决的,应当以本协议文首地址信息作为法律文件送达地址。
7.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双方应遵守的保密条款如下:
8.1 项目密级:本协作项目为非密级(本协作项目不涉及国家私密〉。 本项目合同文本为非密。
8.2 保密期限:无。
8.3 保密要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密信息、商业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技术成果、其他一方声明应保密的信息,具体保密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为准。
8.4保密责任:甲方不得提供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甲方应对乙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核心技术保密。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保守国家机密,控制知悉范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接触甲方的涉密信息。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202】年【】月【】日 签订 【 用车服务协议 】甲乙双方就此达成如 下安全协议 :
乙方作为出租方应按甲方安全用车的要求,如确保安全驾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行车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予以整改,否则由乙方承担一 切后果。
二、乙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 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三、乙方承诺:在整个用车期间自行负责司机人身安全及车辆安全工作,在用车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事故、自身财产及他人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此协议为《用车服务协议》的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效力。
甲方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乙方: |
202 年 月 日 |
202 年 月 日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35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或计划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采购范围:为满足会务、商务、公务、接待用车需求,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网络租车平台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为采购需求单位提供北京地区即时/预约用车、日租/半日租、接送机等出行服务。采购需求单位通过供应商指定用车APP或企业用车自助管理平台登录使用供应商的出行服务产品。 服务车辆应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应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验收标准及方式:用车完毕经双方书面确认行车里程及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折扣率结算。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文件编制说明注意事项
为避免应答文件被拒收或应答被否决的情况发生,请供应商在应答文件编制过程中,务必对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及第三章评审办法正文“2.1初步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程序”的规定,逐一响应,并重点关注以下拒收和否决条款:
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4.1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未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实施单位将予以拒收。 应答和偏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10应答和偏差”。如供应商应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经澄清后仍不响应,或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将作为否决处理。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最高限价”。如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否决处理。 授权委托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附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果使用投标业务专用章或其他章的,须提供与公章同等效力的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答文件编制完成后,请供应商务必对照采购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应答文件索引表”进行应答文件的二次自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应答文件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应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人直接参与谈判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应答保证金(不适用)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首轮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商务评审资料
九、应答方案
十、其他资料(如有)
应答文件索引表
序号 |
评分细项 |
分册 |
章节 |
页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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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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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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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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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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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应答函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在当日平台下订单时实时公布的租车价的基础上提供折扣,折扣率不得高于 % ,服务期限 (请填写满足/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地点 (请填写满足/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请填写满足/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并按合同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在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我方的应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应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4)应答保证金(不适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首轮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商务审查资料
(9)应答方案
(10)其他资料(如有)
4.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5.如我方最终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本文件及相关附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单位及采购实施单位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8.应答有效期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9.(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人直接参与谈判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复印件 |
头像面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委托代理人参与谈判的情况)
本人 (姓名) 系 (参与应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应答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复印件 |
头像面复印件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徽面复印件 |
头像面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应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应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2)
(3)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盖供应商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单位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四、应答保证金(不适用)
若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供应商应在此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递交银行保函,应答文件相关部分应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银行保函(本格式仅供参考)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银行,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应答文件,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保函对应金额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应答有效期内( 年 月 日之前)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应答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银行盖章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应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六、首轮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
项 |
1 |
在当日平台下订单时实时公布的租车价的基础上提供折扣,折扣率为 % |
合计: 折扣率为(大写)百分之 ; 增值税税率: % |
||||
注:
1.本表“折扣率”应与应答函“折扣率”保持一致。报价须包含采购范围要求的工作内容所有相关费用。
2.折扣率计算方式:原价100元的商品降价为80元,折扣率为80%。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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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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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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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服务费需开具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8?5 |
普通发票 |
?8?5 |
|
开具发票信息 |
税务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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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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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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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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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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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款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需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邀请函发布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报告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评审以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若因事业单位性质或其他情况无法查询的,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章3.2条要求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为其承诺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其他要求:/
(二)承诺书
致: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与其他应答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
(8)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中核铀业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因原黑名单或灰名单到期但资格恢复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其他不利于本采购活动履行的情况。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三)保密承诺函
致: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我公司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在此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方从你方获得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仅限用于准备和提交应答文件,以应答供应商须知的要求。
2.由你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供应商须知相关的任何文档、数据和其它资料应严格保密,在未经采购实施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无论该信息是参加谈判前提供的、参加谈判过程中提供的,还是参加谈判结束后提供的,均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如存在为准备应答文件的目的,需要将你方提供给的相关文件、数据和其它资料提交给分包商的情况,我方将书面通告你方,并与分包商签订类似的保密协议。
4.由于我方需要,通过你方从第三方可能获得某些敏感文件、数据和资料,比如接口数据等,在此之前,我方应直接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保密承诺或协议。此外,如有要求,我方应向你方或者第三方交还这些敏感资料。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八、商务评审资料
1、近年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后附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九、应答方案
应答方案应根据项目特点、评标办法要求和需要自主编制,方案编制应实事求是、详细、科学、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规定。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应答方案
应答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2)质量保证措施
(3)服务保障能力
(4)应急保障措施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不适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不适用)
姓名 |
年龄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十、其他资料(如有)
第七章 最终报价表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谈判采购文件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 |
项 |
1 |
在当日平台下订单时实时公布的租车价的基础上提供折扣,折扣率为 % |
合计: 折扣率为(大写)百分之 ; 增值税税率: % |
||||
注:1.本表报价须包含采购范围要求的工作内容所有相关费用。
供应商: (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注:请各应答供应商提前准备最终报价表空表(未填写报价及日期),视频会议期间待主持人发起最终报价要求后,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填写并签字后向谈判小组展示,并于视频会议后扫描上传至采购项目负责人邮箱(zouchj@hsycn.cc)。
*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公告公示]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网约车租赁服务采购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