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项目核岛BOP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9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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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 项目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C-5 项目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 (上海)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 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ZYGS-WZ-GKZB-25-0297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 项目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 C-5 核电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 11 台及相关服务。投标人应 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安装、调 试、验收)。

2.5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6 交货期

【C-5 项目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应在 2026年 11月 12 日前】完成出厂验 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 临近的太仓、张家港等港口)。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1.2 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 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 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 可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至少 1 类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 权文件,即取得机床、叉车、动平衡设备、焊机、搬运设备中的至少一个授权。制造商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 家制造商(含可以生产多种本次招标设备)只能委托 1 家代理商投标,直接参加投标的 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投标。(备注:对于没有授权的设备,即制造商没有授权给本 次投标的任何一家投标人,投标人如果选择了同一品牌的设备,不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 4.2

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4.3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 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脊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 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 心-供应商服务)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投标文件的递交 ഗ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9:3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 无效,招标人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徐汇区浦原科技园 1号楼 1 楼 我

招标主管:王登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ds@cnsc-sh.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 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负责 C-5 项目 核岛 BOP 子项机加工和搬运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 定。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 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 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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