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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03:03 浏览次数:
本谈判采购项目新疆阿拉山口口岸铀产品委托代理已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
根据我公司实际工作需要,主要对新疆阿拉山口口岸铀产品代理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铀产品及相关产品在阿拉山口口岸的进出口的清关手续、铀产品在阿拉山口口岸的换装以及装卸工作、国际联运运输相关工作、阿拉山口口岸的空箱返还工作、阿拉山口口岸的组织协调工作、阿拉山口口岸相关费用垫付工作、根据我公司需要对国内铀产品运输组织协调等相关代理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运输计划的整体协调工作。
(2)负责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清关业务;
(3)负责与阿拉山口口岸商检,海关、监管部门、对口职能部门等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解决进出口货物在口岸遇到的问题;负责组织口岸的换装集疏工作,组织监察公路倒运、铁路国际联运,协调各相关运输单位确保口岸进出货物顺利;
(4)负责监督并及时纠正口岸相关运输单位的运输工作;
(5)受我公司委托,负责与供方进行货物交接工作;
(6)负责与我公司委托的运输单位进行交接工作;
(7)负责及时更新并通知我公司关于阿拉山口口岸政策调整及变化情况;
(8)负责铁路站台、专用线、吊装设备、倒短运输设备等租用业务;
(9)负责对进出口货物从阿拉山口口岸到国内运输的动态跟踪,并详细记录;
(10)负责跟进目的地掏箱、卸货、清箱工作。
(11)负责协调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联运计划及报请返空箱国际联运计划,并处理解决在联运计划中出现的问题;
(12)负责进出口货物国内段运输的协调、监督工作;
(13)代缴代垫货物在阿拉山口口岸产生的相关费用;
(14)负责制定铀产品运输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
2.2 服务期限:
三年
2.3 服务地点:
阿拉山口口岸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安全高效完成所委托的业务,切实履行合同条款。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本单位自有员工连续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2年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响应截止期止),承担过的铀产品进出口、运输委托代理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价格页、技术条件书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6款所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采购(?8?0接受 ?8?9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0设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8?0代理商需提供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
3.7廉洁等相关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其它资料(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8 其他要求:
?8?9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
?8?9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0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提供的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下午13时05分至 2026 年 06 月 23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7 月 03 日08时30分,地点为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采购人/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经理 (技术)、王经理(集采)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技术)、*开通会员可解锁*(集采)
电子邮件: wangy@mails.cneic.com.cn
2026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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